云溪区作出四项决定加强史志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16 12:00
4月16日,云溪区史志档案局收到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史志工作的通知》后,迅速召开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进一步认识到当前是史志工作发展的大好时机,要把握机遇,提高做好史志工作的信心,增强做好史志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并调查研究,写出贯彻落实意见,向分管区委副书记、区委办主任陶伟军作专题汇报。
5月18日,区委召开常委会议,史志工作列入会议议程。史志档案局局长熊雄在会上作史志档案工作情况汇报,区委书记陈志莲就史志工作作重要讲话。陈书记说,重视史志工作就是重视党的建设、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她充分肯定了史志档案局的工作,要求史志档案局再接再励,要发挥好史志借古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把云溪区史志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把《云溪区志》编纂成精品力作,做好《中国共产党岳阳市云溪区历史》出版、发行。常委会同时还作出四项决定: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史工作由区委副书记陶伟军分管,地方志工作由常务副区长黄建文分管,熊雄兼挂区委办副主任。二是为史志部门留存信史提供条件。史志部门负责人参加区委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参加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全过程。涉及人事任命等敏感议题除外。三是用适当的待遇留人。对史志干部,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在行政级别上,可适当倾斜。四是提供经费保障。党史联络组及史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任务和财力情况,适当安排专题研究、资料征编、学习培训及办公信息化、自动化必要设备等专项经费,保证党史地方志工作有效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