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全面启动第二轮部门志、乡镇志编修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16 12:00
为落实《湖南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促进地方志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2014年开始分三批在全县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含省市直管单位、驻县单位)开展部门志、乡镇志编修工作,并号召各人民团体、金融保险、企业等单位积极响应。
此前,湘阴史志办成功引进社会人土,编修了新泉镇志、岭北镇志、长康镇志、青山岛志和南湖镇志。在后段工作中,将进一步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部门志、乡镇志编修,开创“政府引导、单位主导,能人主持、专业主编,各界支持、整体参与”的社会化运作模式,确保部门志、乡镇志编修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