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干部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一、队伍

1949年底,共有干部2486人,其中南下干部627人,吸收地下党员为干部的360人,挑选录用有觉悟的青年工人、学生以及择优留用积极协助接管的旧政权职员2035人。

1950年,贯彻提拔工农出身干部为主的方针和干部“地方化”原则,大量吸收录用新干部。至1952年底,干部增至6365人,基本满足各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所需的干部。

1953年后,贯彻“认真挑选,积极培养,大胆提拔”的方针,干部队伍迅速扩大。至1956年底,有干部12047人,其中当年增加新干部5703人,是50年代增加干部最多的一年。

1957年后,为适应工农业生产“大跃进”的需要,一方面,按照“又红又专”的要求,把有文化、懂业务,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另一方面,实行干部下放劳动锻炼,5县先后下放干部4466人。1958年底,实有在职干部10336人,比1957年减少749人。 1960~1962年,实行精兵简政,着重于稳定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政治索质,基本上没有从社会上吸收干部。

1963年,国民经济继续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干部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录用干部制度一度不健全,乱招、乱雇、乱转、乱调、乱批现象屡有发生。1964年8月始,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工代干”和雇、试用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从中择优录用一批新干部。至年底共有干部18033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政机关遭到冲击,正常的干部录用工作中断。1969年始,逐步恢复录用干部工作,主要是从大中专院校分配来的学生和工人、农民、退伍军人中吸收大批新干部。至1976年底,干部增至43848人,比1965年增长1.4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每年都有计划地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一批干部、安置一批军队转业干部和招干转干,至 1989年底,共有干部74074人。1992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为加速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干部队伍继续扩大。至1999年底,共有干部103528人,比1965年增长4.66倍。其中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12404人,专业技术人员71171人,共83575人,占 80.73%。其中,市直干部25798人,县(市)、区干部56724人,乡镇干部21006人;行政机关干部19953人,事业单位干部62969 人,企业干部20606人。

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干部的吸收录用、考察考核、调配任免、奖惩升降等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1953年6月,中共湘潭地委制定《关于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的规定》:凡属地委管理的党、政、群机关干部一般下管三级,地委组织部管理县级、科级和股级干部。1954年8月,地委规定,财经、文教、卫生、交通、厂矿等企、事业单位的正、副科级干部属地委管理或协助管理,并委托各县县委代管地方国营厂矿的同级干部。

1956年8月,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统一管理下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制度。组织部除管理党群、政法系统的干部外,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综合研究。宣传、农村工作、工业交通、财政贸易、文化教育、统一战线等部,除分管该系统规定范围内的干部以外,负责协助组织部管理于部。1959年10月,地委对干部管理范围适当紧缩,原则上由下管三级改为下管二级;农村只管人民公社党委第一书记、书记、社长、县属镇党委书记;县级机关管正科(局)长以上干部(含公安、检察、法院的正副职);专直机关管正科长以上的干部;学校管完全中学支部正、副书记和正、副校长;厂矿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管相当于上述范围的干部。凡属地管干部的任免调动,均呈报地委批准。1961 年后,随着公社体制调整,公社划小而公社一级单位增加,干部管理范围作相应调整。地委只管公社党委书记,公社副书记和社长由县委管理。

“文化大革命”初期,干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县以上机关干部大部分下放到地、县革委会“五七”干校或农村、工厂劳动。1968年,岳阳地区及各县革委会政工组下设组织组,取代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能。1973年5月后,陆续恢复党委组织部,各级干部仍由组织部管理。

1980~1984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对干部调配范围和审批权限作出规定,并逐步完善:地委、行署各部、办、委及地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的干部调动,经地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地区人事局办理;行署各局(行、社)干部调动和系统跨局调整的,由主管系统政工部门办理;跨系统调动和各系统从各县(市)、农场、厂矿及从外地调进调出干部,由地区人事局与主管系统联系后直接向各局介绍或下达通知。地属新建、扩建单位所需干部,尽可能从系统所属单位调整解决,解决不了的,由主管局和各系统人事部门提出计划。报地区人事局调配。1984年8月后,岳阳市(地)委进一步调整于部管理范围,原则上权放一格,只管下一级主要领导干部。科级干部下放给县(市)、区委和市(地)直各部、委以及各局党组(党委)管理。对县级农场、厂矿、院校等企、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精神,市(地)委只管理相当县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其行政副职由行政正职提名,党组织考察,报分管部审批,中层干部一律由企、事业单位自行管理。1986年2月后,市委继续实施“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做到“管少、管好、管活”,使下一级特别是企事业单位有更多的用人自主权。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单位副科长以上的国家干部调配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市委组织部管理以外的国家干部(含党群系统干部)的调配工作。同时,对干部任用制度进行改革。除继续实行干部委任制外,根据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需要,酌情实行选举制、考任制、招选制、乡镇干部聘用合同制和企业试行个人资产抵押承包制,建立干部岗位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任期制,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以及实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干部交流与回避制度和干部离、退休制度。同年 10月一1999年11月,全市先后3次公开招选市直部、办、委、校处级干部共38人。1990年上半年实行干部交流与回避,全市结合换届选举交流县 (市)、区、乡三级干部3400人,其中“避籍、避亲、避嫌”交流1900人。在交流中,市委对11个县(市)、区、场党政领导班子,调整交流的县级领导干部39人,交流面占领导班子成员的22%。39人中任期2届交流的占45%,避籍、避嫌交流的占55%。在乡镇中,各县(市)、区交流“三避”干部 1860人,占98%,其巾避籍调动890人,避亲、避嫌调动970人。

三、培训

1949年8月,由于政权建设和民主改革的需要,湘北建设学院广招有文化的青年入学,连续2期为境内训练787人,结业后绝大多数被分往各县基层工作。同时,各县县委举办短期训练班,分批吸收地下党员和挑选工农积极分子与贫苦知识分子参加学习,进行革命前途教育、土改政策教育和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的教育后,组织工作队下乡,以“带徒弟”的方式,在实践中考察、培养和提拔于部。

1953年始,各县干部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开展文化学习运动。文化低的工农干部进入干部业余文化学校学习文化知识,少数领导骨干进入地区干部文化学校或省工农速成中学学习,学制1~2年。 1958年前后,各县在举办党训班的基础上相继建立县委党校,结合政治运动和中心任务,每年分期调训各级骨干到县、地、省委党校学习。至1965年,地、县党校训练各级领导干部7726人,占应训的76.5%。

“文化大革命”初期,干部训练一度停止。 1968年秋后,地、县革委会相继开办“五七”干校,集中地、县直机关大多数干部到“五七”干校边学习、边劳动,搞“斗、批、改”。1970年始,地、县 “五七”干校开始分批轮训区、社以上在职国家干部。至1975年底,累计举办各种训练班203期,轮训干部40770人次.每个国家干部基本轮训1~2 次。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1980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工作的意见》,各级党校、干校共举办各类干部训练班、进修班429期,训练干部47806人次,占“八五”规划干部训练任务的128.3%,其中由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发各级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培训证书的有3221人。

1996年初,制定《岳阳市“九五”干训规划》。干部教育着眼于2000年以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预测,立足于培养跨世纪干部的目标,拓宽培训渠道,共开办各类干部培训班239期,培训干部1.31 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3.5%。1997年2月,召开全市干部教育工作会议,表彰、奖励对干部教育全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8个单位、干部教育单项工作优异成绩的10个单位和29名先进工作者。9月,由市委、市政府主办《科教兴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讲习班》,聘请全国知名学者、专家和有关领导作学术讲座与专题报告13场,市委常委轮流跟班组织学习,有市直各部、委、办、局和各县(市)、区、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1998~1999年,各级党校、干校共举办政治经济理论培训班、专门业务培训班、更新知识培训班、学历培训班、任职培训班、初任培训班,共培训各类干部21642人次。

四、干审

审查政治历史1951年7~10月,各县遵照上级关于清理“中层”、“内层”的指示,采取“思想发动,掌握规律,稳步前进”的工作方法,着重对党政机关干部的政治面貌分2期进行整风审查,参训干部 2634人,占57%。每期为1个月左右。通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自我反省,坦白交待,暴露有政治历史、社会关系等不同性质大小问题的893人,占集训人数33.9%;清理混入党政机关的反革命分子和阶级异己分子42人。

1954~1958年,各级党委贯彻中央关于 “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审查”的指示,对国家干部的政治历史等情况,分3批集中审查。第一批于1954年1月~1955年12月进行,审查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财经、文教等部门的全体干部,审查步骤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先要害部门后一般部门;第二批于1956年3 月~1957年进行。各县配备审干人员5~10人,每县重点审查100人左右,主要对象是审查新当选的县委委员和新提拔的区委正副书记、区长、县直单位副科长、公安局副局长、股长及县属各财企单位负责人。第三批于1958年开始,继续开展对部门干部的审查。审查范围是中、小学教员和工业、交通、财贸、企业单位的干部及公私合营单位副经理中的列审对象。通过摸底排队和内查外调,对5398个列审对象(占干部总数35%),和2776个审查对象(占干部总数 18%)的政治历史和社会关系情况,分别作出审查结论。除少数保留继续审查或转入肃反外,其余95%的列审对象都查清问题。其中需要作结论的,均由组织上将结论同个人见面。

1962~1963年,各县组织专干370人,对历年审干中漏审的和1958年后新增加的国家干部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甄别平反工作中干部提出的有关政治历史问题和申诉案件,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并对地管干部和县管干部全面进行清理登记。除极少数继续审查外,96%的列审对象均弄清了问题。

1968年底~1972年3月,结合清理阶级队伍,对各级干部再次开展审查工作。列审对象21689人,占干部的66.2%。审查作结论的占列审对象的90%以上,其中被开除干籍的819人,作退职处理的305人,被撤职、停职、免职的910人。这次审干工作受“文化大革命”“左”的错误思想支配,审查结论多数是片面的、错误的,造成不少冤、假、错案。1975年下半年~1980年,岳阳地委对“文化大革命”中作出的干部审查结论进行全面复查、清理,共查出大小问题863个,纠正原错误结论、错误证明材料597件,推倒一切不实之词,并按有关落实干部政策,分别做好平反和恢复名誉等工作。    

清理“三种人”  1982年始,遵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清理领导班子中“三种人”的通知》精神,对“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以下简称“三种人”)深人进行清理。11月,分别成立市(地)、县委核查“三种人”小组,下设办公室。共抽调96名干部分别组成专案班子,深人清查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此后,市(地)、县核查小组采取从事到人、从人到事的办法,排查“文化大革命”大事件146起,井从八大事件中排查主要责任者36人。共立案审查277人。至1987年全部结案时,定为“三种人”的7人;犯有严重错误,按照政策作恰当处理的149人,其中开除党籍 12人,留党察看29人,受其他党纪处分83人,受政纪处分18人,免予处分7人;犯有一般错误给予解脱的121人。

审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核实干部离退休级别待遇1982年,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从来问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国家干部的入伍时间进行审定。至1999年底,对1546名国家干部工作时间进行确认和审批。同时,对各年度上报市委组织部的副处级以下《干部离退休报表》,查档核实级别待遇,及时办理离、退休手续。共办理副处级以下干部离、退休手续1015人,其中离休干部264人,退休干部786人。

五、领导班子建设

组织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强调按“德、才、资”标准选人用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除少数地下党员外,多由南下干部组成。行政领导多系同级党委成员担任。

1953年,各县抽调一批干部转入工业部门,县、区领导力量相应削弱。据此,各县遵照中央关于“大胆提拔新十部,积极提高老干部”的方针,从地方选拔一批新干部充实县、区领导班子。1958年后,继续提拔一批有一定文化、业务水平和具有敢想、敢说、敢干精神的年轻干部到各级领导岗位,各县县委和各公社党委班子的配备达四线至五线,各行各业的领导骨干相应增加。1964年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下简称社教)中,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既有经验丰富的老干部,又有精力充沛、朝气蓬勃的新干部,既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工农干部,也有经过实践锻炼、有基层工作经验的知识分子干部。1965年社教结束时,各县均提拔一批年轻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大多数领导干部“靠边站”或被“打倒”。1968年,地区及各县革委会相继成立,取代党政领导机构的职能。各级革委会领导班子,强调按军队代表、干部代表、群众代表“三结合” 的原则配备组成,造成少数“造反派”甚至坏分子混进领导班子。1970年4月~1971年初,地区及各县相继召开党代会,选举产生以军队领导干部为主体的中共岳阳地区第一届委员会及各县县委会。各级各部门的党组织先后恢复。原有的党政领导干部陆续被解放并安排工作,部分回到领导岗位。1973年5月,人民解放军“三支两军”人员调回部队,地区与各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的领导班子陆续配齐。

1979~1982年.遵照中央关于“三位一体”(选择优秀中青年干部,妥善安排年老体弱、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干部,认真调整那些实践证明表现不好或不胜任的干部)的指示,把选拔一批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的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当作第一位任务,调整和充实各级领导班子。1983~1984年,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以下简称 “四化”)的方针选拔领导干部,领导班子职数有所减少,平均年龄降低,文化程度提高。1984年,各县(市)委常委人均年龄43岁,下降5.8岁;大专以上文化增至21人,占45%;30名正、副县长,平均年龄44.2岁,下降5.3岁,大专以上文化增至17人,占57%。市(地)直部、办、委、局和各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均按“四化”要求,全面进行选配,基本形成老、中、青三结合,以中青年干部为主体的梯形结构。一批老干部退居二线,分别担任顾问、调研员、协理员,另一部分则离、退休,初步实现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

1990年后,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坚持贯彻“相对稳定,局部调整,完善结构,提高素质”原则。6县、3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先后按期换届选举,对部分领导班子继续作适当调整,适时提拔起用新的后备干部特别是优秀的知识分子干部,各级领导班子在“四化”方面进一步优化。1999年底,市级在职领导干部46人,其中女性5人,占10.9%;大专以上学历39人,占84.8%;45岁以下6人,占13%,平均年龄50.8岁。县(市)、区在职县级领导干部319人,其中女性39人,占 12.2%;大专以上学历272人,占85.2%;45岁以下121人,占42%,平均年龄43.8岁。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领导干部1543人.其中女性48人,占3.1%;大专以上文化773人,占50.1%;45岁以下1385人,占89.8%,平均年龄37岁。

思想作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各县根据领导班子中南下干部和地下党员多的特点,结合人民政权建设,在各级领导干部中着重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教育,反对个人主义、宗派主义、追逐名誉地位的教育和继续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教育,防止和克服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的情绪。每年冬季结合总结检查工作,进行一次干部小整风。1952年“三反”运动中,以全国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等作反面教材,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廉洁奉公,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 1954~1957年,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采取“布置动员、讨论分析、本人填写鉴定、组织签述意见”的办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表现进行全面鉴定。1958年后的“大跃进”期间,部分干部有过主观主义、强迫命令、瞎指挥的错误,但通过整党整风,有效地得到纠正。1963年始,各级领导干部坚持蹲点作样板,参加集体生产劳动逐渐形成风气。1965年,县委委员以上领导干部,除因病或年老体弱的以外,每年人均参加集体生产劳动20天以上,区委和公社党委委员分别为30天和40天以上。“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肆意践踏,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受到严重影响。但绝大多数党内外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严峻的考验面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地委要求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政治坚定、作风民主、勤政廉洁、内部团结”的坚强领导核心。1978~1983年,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自觉性。在1984~1986年整党中,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整党决定和《党章》、《党员必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性和党的宗旨观念,解决少数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1987~1989年,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在新形势下要经得起执政考验和改革开放考验”的大讨论,加强四项基本原则教育,坚持改革开放,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90年上半年,市委组织部和岳阳电视台将老红军、老干部喻杰的光辉事迹摄制成《人民公仆风范——喻杰》电视片,于“七一”前正式播放,随后各级电视台反复宣传。8月,在全省“三推”活动中,汨罗市委书记彭亮根被评为湖南省焦裕禄式的干部,《岳阳晚报》、《湖南日报》以大篇幅广为推介。1992~1993年,各级党委把认真学习邓小平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文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来抓.突出抓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恬会,进行反腐倡廉、廉洁自律教育,全市157个副处级以卜单位党委 (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开得好的占76%。1994~1995年,在县(处)级干部中开展“努力提高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健全与坚持民主集中制”和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专题研讨活动。

1995年后,全面实施党建“先锋工程”,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争创“三强”班子、争当“五好”干部活动,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四个一”工程活动。1996年,开展“学习孔繁森,争当好公仆”活动,共举行演讲会、报告会、座谈会1200多场次。6月,市委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评比,有86个领导班子基本达到“三强”,占35.6%;178名领导干部基本达到“五好”目标,占27.4%。其中,在全市庆祝“七一”大会上,市委表彰奖励的县(处)级“三强”领导班子11 个、县(处)级“五好”领导干部32人。1997年,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努力推进地方党委工作和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办好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县(处)级以上领导全年下基层调研和工作时间达3个月以卜,加强作风建设;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强调执行中央提出的“39个不准”,加强廉政建设。是年“七一”前,市委表彰奖励“三强”领导班子11个、 “五好”领导干部34人、模范党员32人。1998年,岳阳市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水。各级领导干部带领军民与洪水展开长达80多天的殊死搏斗,展示了 “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怕困难,顽强拼搏,坚韧不拔,敢于胜利”的伟大抗洪精神。岳阳市被评为全国抗洪抢险先进集体。1999年10~12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结合实际,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在理想信念、执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观念、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50年代初,各县县委把培养后备干部作为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掌握一批出身好、政治觉悟高、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年轻干部名单,采取分级培养、实践锻炼等方法,向他们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1954年,贯彻“认真挑选,严格审查,放手培养,大胆提拔”的方针,各县重点挑选一批有文化知识、政治可靠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尔后,分别提拔担任县、区、乡各级领导职务。60年代后,注意按照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个条件”.挑选出身于工人、贫下中农的年轻干部作为后备干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把建设“第三梯队”作为新时期领导班子“四化”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讨论和上级党委认定,至1984年,共确定地、县两级后备干部231人,其中地级后备干部19人(经省委组织部考察认定10人),县(处)级后备干部212人;各县(市)、场选拔乡(科)级后备干部800多人。同时,注意加强对1980年后省委选派下基层的26名大学生的培养教育工作。1986年,着重抓市、县两级后备干部的充实、调整、培养和提高,分别补充市、县后备干部4人和120人,市级后备干部与市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比例达到2.3:1,县(处)级后备干部与现职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比例达到 l.3:1。至1994年,共列入后备干部1411人,其中市级22人、县(处)级375人、乡(科)级1014人。对后备干部采取下基层、送学习、换岗位、搭梯子、压重担等措施加大培养和锻炼力度。一批后备干部分别担任各级领导职务。1996~1999年,坚持高起点、高质量,进一步健全各级各类后备干部队伍。共确定市级后备干部20人、县(处)级后备干部532人、乡(科)级后备干部2000多人,其中党外后备干部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