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对台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50年代,各县县委十分重视对台工作。 1957—1958年,先后成立对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台联络和对台宣传工作。1964年12月,岳阳地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及下设“三三三”办公室,加强对台宣传和组织联络工作,帮助台胞亲属寻找台湾亲人,指导自由通信,解决通汇困难等。“文化大革命”初期,对台工作一度中断。1971年恢复对台宣传。1973年恢复组织联络工作。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后,岳阳地(市)对台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1982年,共有去台人员2831人。1984年,岳阳地委落实1357名台属政策,为受到错误处理的台属及子女恢复政治名誉、公职、城镇户口粮食关系,退还被查抄的私人财物。1990年,全市实有去台人员5128户,10655人,加上他们在台的第二、三代,在台岳阳籍人员共5万余人。1995年,市委对台办组织系统调查。收集175名中上层人士的情况,编辑《岳阳市去台中上二层人士、人物简介》。

 对台宣传 为贯彻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市委、市委统战部、市对台办经常运用会议、报告、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把握“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政策,揭露台独势力鼓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阴谋,强调各级要十分重视对台工作。为加快两岸交流,促进“三通”,市委对台办积极组稿,向《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电台、中国新闻社等新闻媒体发送,反映岳阳迅速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介绍物产、名胜和风土人情,年均用稿100篇以上。1985年,湘阴县组写的《左宗棠故乡举行左宗棠逝世一百周年会》,经中国新闻社发稿,香港多家报纸采用。1987年后,岳阳市先后举办多次龙舟赛,都注意做好对台宣传工作,向台胞、台属、台湾企业发送宣传资料。1993年,市委对台办与国务院台办《台湾工作通讯》杂志社出版《岳阳投资与贸易)专刊,系统介绍岳阳城市特点、地理位置、名胜风景、龙舟节赛盛况以及招商引资政策。7月,台湾报业协会代表团来访,台湾《天下日报》、《台中日报》、《台作日报》等报刊开始注意刊登岳阳的信息和文章。1994~1995年,《台中日报》、《天下日报》先后刊登4个岳阳专版,共刊载文章50多篇,在台反响很大。1997年编印大型画册《今日岳阳》。

 联络、接待 1979年始,市、县台办通过对台广播、报刊杂志和两岸红十字会为台胞亲属开展“寻亲启事”,至1983年,先后为台胞台属找到亲人200多人。 1982~1986年,全市组织台属在香港、澳门或第三地区与亲友会面125人次。1990年,全市11234户台属中,有6044户与台湾亲属直接通信。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探亲后,来岳阳探亲台胞剧增。市、县成立台胞接待联络组,为台胞提供服务,帮助处理婚姻、房产、祖坟、安全以及某些历史积怨等问题,在定点宾馆建立接待处或接待楼,并由市对台办牵头,联合交通、公安、旅游、卫生(医院)、邮电等部门,开展住、食、行、游、购、通讯“一条龙”服务。各级党委、政府、政协领导亲自参与许多重要接待,收到很好的效果。1987~1998年,共接待台胞42669人次,其中政界2886人次,军界 17691人次,工商界10545人次,文化科技界4174人次,其他7373人次;经贸考察团53个。其中接待中、上层人士526人次。同时,搞好来岳人员、去台人员定居工作,认真细致地处理涉台婚姻中的相关问题。1999年底.全市共安景回乡定居台胞153人,批准赴台定居88人。形成涉台婚姻398 对,其中台胞返乡定居结婚31对,老兵回乡探亲形成的62对,由年轻一代萌生的婚姻305对。

 经贸交流 1984年,台胞向家乡通讯通汇,支持亲人兴办家庭经济实体,全市台胞汇回资金762万元人民币。1987年,台商李旭光投资加万元与湘阴县合作创办玉华笔厂,为境内第一家台资合作企业。1989年,全市台胞汇增款赠至3570多万元;创办台资企业10多家、台属经济实体386家;台胞直接向企业投资 9840万元、设备93台(套)。1990年。金市有台资企业14家,合同金额9975万元,实际利用台资.3780万元;台属经济实体406个,其中工业51个、商业109个、服务业68个、种养业124个、加工业54个,安置就业人员3590多人,拥有资金1002万元,年产值1100万元,企业纯利 397万元,上交税收7l万元。

 1992年,国务院批准岳阳为沿江开放城市后,市委、市政府强调要把对台工作的重点放到对台经贸工作上来,切实做好台胞、台属工作,加强招商引资。来岳洽谈项目、投资办厂、开展经贸交流的台商、台资企业日益增多。岳阳常鑫陶瓷有限公司、岳阳港隆食品有限公司、长江木业有限公司、嘉美房地产公司等一批投资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先后在岳安家落户。 1998年.全市有台资企业85家,投资总额7260万美元.实际利用台资3282 32万美元。其中第一产业 21 家,占25%;第二产业48家,占56%;第三产业19家,占20%。台属利用台胞亲属资金自行创办企业450家,其中工业116家、商业129家、种养业 130家、其他75家,安置就业人员4500多人,年上交税收150多万元。1999年,台资企业增至91家。市、县两级统战、对台部门经常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台资、台属企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1999年4月,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召开台商、台资企业中方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11月,台办系统抽出26名专干对全市 91 家台资企业再一次进行全面调查,就宏观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台资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困难4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