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民国时期政权政务 卷

议事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清宣统元年(1909),平江县凌容众、李六如、方维夏、吴子谋等人,倡导民主改革,经过一段时问的酝酿,正式成立平江县自治公所,即议事会,构成县议会的雏形。自治公所成立后。规定县政工作先在自治公所商议,知县参加。一切县政事务,先经自治公所裁决,然后咨请知县同意,明文公布。选举大事,由自治公所研究,尔后酝酿人选,筹备选举。这些规定,因种种原因未落实。6月18日,平江县选举出席省咨议局第一届代表大会代表,因自治公所主持人凌容众去四川省筹资办学校,大权旁落,结果由知县钱葆青主持,推选代表赴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