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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目标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1986年初,市政府为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政令畅通,着手抓目标管理,将各委、办、局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化,然后召开大会,由各委、办、局一把手向市政府签订责任状。市政府根据各委、办、局主要工作任务,采取工作讲评方式,督促各委、办、局落实。半年检查一次,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年初定的工作目标基本落实,取得满意效果。

1992年始,目标管理实行百分制,即将各委、办、局的主要工作定为1130分或将每一项工作定为100分,年终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激先促后。

1995年,制订千分制目标管理细则.即把市政府局以上单位的工作,量化为“1000分”。采取既考委、办,又考局的办法,以1000分作为底分,分两个方面进行考核。一是平时工作考核。考会风:如一把手出席的会议,缺席一次扣20分,迟到一分钟扣1分,早退1人扣10分等。考时效:市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要求按时、按量、按质完成,提前一天奖10 分,反之扣分;考职能:在全省同行中名列第一名奖60分,二名奖411分,三名奖20分,倒数一、二、三名的依次类推扣分;考服务:在《湖南日报》,省委、省政府有关刊物上刊发500字以上经验性文章奖lO分,在《人民日报》上刊发的奖20分;考安全:出现各类人为的事故死1人扣10分,经济损失l万元扣2分。二是重点目标考核。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抓住重要工作,量化为若干分。年终予以奖分或扣分。如1997年计生委明确在全省计划生育工作排队中必须由 1996年的第九位前进2位,在这个基础上再前进一位奖100分。

1998年,调整充实督查室,配备l辆督查专车,以及摄像机、照像机、收录机、微机和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抓千分制目标管理的落实。在年终召开扶贫联系点上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各县 (市)、区、场党政一把手会议上,进行市政府局以上单位的工作测评,分出优、中、劣三等。一张优票加2分,一张劣票减2分。市直局级97个单位,受奖励的 23个,榜上无名的70个,被罚4个。得奖金最多的4个单位,奖金2万元,其中一把手得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