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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市长(专员)分工负责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岳阳专署设专员1人、副专员2人。专员主持全面工作,2名副专员按财经和政法、文教两大块分工。1968年2月,成立岳阳地区革委会,有正、副主任11人,其中有军代表、群众代表、领导干部代表,由于调动频繁,政治任务较多,虽有分工但没有认真按分工去抓,地革委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1979年3月,岳阳地区行署设专员1人,负责全面工作;常务副专员 1人,协助专员工作,并负责计划、机关工作,其余4位副专员按农村、财贸、工交、文教卫生分工负责。1982年,正、副专员增至10人。专员主持全面工作,常务副专员协助专员工作并主管农业、科技工作,其余8名副专员按人事、信访和行署机关工作,外事工作,公安、民政和人防工作,教育、卫生和体育工作,工业交通、基建和安全工作,农业多种生产,农业农田水利工作分工负责。

1986年1月,市政府设正、副市长若干人外,还设有巡视员、助理巡视员,正副秘书长、市政府办正、副主任若干人,协助市长、副市长做好协调工作。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和政府部门首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层层负责制度。副市长根据分工,负责处理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对市长负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主管副市长负责。1999年,市政府设正、副市长7人。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主管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常务副市长除协助市长管理市政府全面工作外,还分管财政、人事、计委、公安政法及政府机关工作;其余5位副市长按照教科文卫体及广播电视工作,城乡建设、国土、环保、外经外贸、外事侨务、旅游、口岸工作,财税、工商、金融工作,工交、劳动、邮电、电业、医药、技术监督工作分工负责。设巡视员2人、助理巡视员3人。按个人专业或特长协助副市长分管部分工作。市政府设正、副秘书长12人,秘书长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协助管理机构编制、监察、审计、人事、体改、经济、接待及驻外联络处工作;第一副秘书长兼任政府办主任,主持政府办全面工作,协助管理接待、驻外联络处工作;其余10位副秘书长中,1人兼任南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主持南湖旅游度假区工作;1人兼任体改委主任,主持体改委工作;1人兼任信访办主任,主持信访工作,协助管理移民工作外,另7名副秘书长按其专业或特长协助有关副市长管理某一战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