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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配套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1986~1996年,岳阳被定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资本结构和安居工程试点市,改革开放配套联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国有资本营运体制改革、流通体制改革等,并向纵深层次推进。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986年下半年,市政府成立退休费用经费委员会,发布《岳阳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办法》,确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社保处)承办全民企、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的统筹和合同制工人的社会养老保险,由社保处承办全民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待业保险,市保险公司承办全市集体企业单位离、退休费用统筹和养老保险,共有120家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94215名职工参加统筹,共筹集退休基本金7668万元;有694个单位全民合同制工人586人,共缴纳保险金270万元,投保率100%。

1988年,市政府发布《岳阳市全民所有制单位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暂行决定》,统筹项目增加物价补贴、异地居住安家费、统筹储备金等,固定职工退休费用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全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 485家,在职职工129982人,退休职工14500人,共征集统筹基金1316.8万元,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统筹的43家,在职职工28655人,退休职工3704人,共征集统筹基金479.31万元。1989年,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由以县为单位统筹过渡到全市配套统筹。1996年,实施《岳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外商独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投资企业的中方 (大陆)职工以及工商户帮工、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非工薪收入者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1999年,市人事局事业单位保险处与市劳动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市民政局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险统一归劳动局管理,初步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全市参保单位3108个,共收缴养老保险金20921万元,市农村征集养老保险基金20万元。

1986年10月,岳阳市正式开展失(待)业保险。对象是宣告破产企业的职工,面临破产的企业在法定整顿期间被精简的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企业辞退的职工。年内市区共有120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参加保险,征集待业保险金10.02万元,各县征集22.98万元。1998年,失业保险金征集由全民企业扩大到集体、“三资”、私营企业。 1999年,全市参保单位2427家,收缴失业保险金2000万元。

1986年,市劳动局选择岳阳工程公司作为国营企业劳保医疗制度改革试点单位,1988年,国营企业医疗改革试点扩大到268家。1991年,企业劳保医疗改革稳步推进,全市达96%,职工年人均医疗费稳定在170元左右。1999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岳阳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县 (市)分别成立相应机构。年底,市政府颁布《岳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境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1996年10月,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岳阳市1996年度房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共归集住房基金1.52亿元,出售公有住房520万平方米,占公房总量90%。其中城市住房基金9000万元,公积金归集率达80%,已归集资金4000多万元。岳阳市被列为国家安居工程试点城市,投入资金5000万元,建设枫树新村第一期工程24栋1125套,住宅总面积9万平方米。1998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职工购置公有住房全部产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市累计出售公有住房781万平方米,售房收入达11.58亿元,有18340户职工办理购房全部产权手续,归集房改资金6368万元。规划开工的安居工程小区共 15处,建筑面积211 4万平方米,总投资11.88亿元。至年底,已竣工41栋、1705套、14.5万平方米,向市民销售1596套,销售率98.9%。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 1.7亿元,其中市直单位归集1.4亿元。1999年,制定货币分房方案和房改上市有关政策。驻市400多个单位办理房改手续。全年出售公有住房7000 套、500万平方米,全市应补交20%产权款工作基本结束。全年安居工程完成投资:36520万元,完成建筑面积43.2万平方米;归集住房公积金增加 6000万元,累计达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