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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执法监察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1 12:00

1988年,全市监察机关对1984—1988年6月在“大开放”期间涉外经济合同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共清理涉外技术设备引进、“三来一补”、“三资”企业等经济合同 6l 份,涉及金额4971万美元。依据国家涉外经济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向外商索赔12万美元;责令外商转让技术设备11台(套);查明进口设备质量、说明书不全等问题7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元人民币。

1989年,重点对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74个市直、县(市)、区主管农业生产资料计划、调拨部门和78个乡、镇农资经销单位,共查出倒卖尿素指标4000吨,倒卖其他化肥 11781.7吨,倒卖农药122吨,非法牟利88.36万元的违规违纪问题。对17名违纪人员分别给予行政处分。

1990年,对全市1989~1990年抗灾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涉及水利、民政、财政及接受救灾款物的乡、镇、农场等重点单位441个。共查处各类违纪问题158起,违纪金额178.1万元,粮食662. 11 万公斤,油料150.5吨,钢材45.5吨。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198条。对违纪单位和个人信访立案调查69起;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立案查处15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起。

1991~1992年,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9 个。如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乡镇财务清理、小型农田水利补助费、城市户口买卖、107国道站卡上路罚款等情况的检查,共查处违纪金额 5441.9万元,涉及违纪单位304个,对201名违纪人员给予行政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出监察建议500余份,帮助1396个单位建章立制。对396.8万元违纪金额收缴财政。清收干部职工拖欠公款2803.5万元,退还多收农民款2.6万元,为农户理赔6.4万元。

1993~1999年,共开展执法监察项目896个(次),提出监察决定581个,监察建议。 1841 项,协助建章立制1729项,推广先进典型45个。为维护国有、“三资”、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48家。通过监督检查,查处违纪金额 1.78亿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46亿元。对违纪问题立案查处1443件,直接给予政纪处分94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24人。

减轻农民负担监督检查  1992~1999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法规、政策、规定,把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长期的监督检查项目,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实际,选择不同侧重点,全方位实施监督;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出台一系列具体政策、办法,力求从源头上遏制加重农民负担问题的发生。清理各种涉及农民负担文件385件,涉及收费项目176个,取消收费项目78项,降低收费标准51个。每年向农民发放“负担监督卡”100万份,入户率达 98.5%。1998年始,在全市实行村务公开制等。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逐步法制化、规范化,推动了全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至1999年,绝大多数乡、镇、村、组农民负担总额基本控制在上年农民纯收入的5%以内。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领导责任制》、涉农负担文件会签制、农村乡镇财政预决算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农民负担信访即查制等制度。

预算外资金管理监督检查  1991年,将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作为执法监察的重点工作来抓,协助财政等部门制定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至1999年底,全市1045个执罚执收单位(市直247个)的预算外资金管理取消过渡户,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共查处违纪金额9850万元,查处违规违纪单位623 个,对违纪人员分别给予政纪处分945人,对贪污、挪用公款、挥霍国有资产22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监督检查  1998~1999年,对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封非法米店220家、私商粮贩105家,登记保管粮食705吨,吊销违法经营执照17个,补办营业执照56个;查办违法收购粮食案件173起,没收粮食600吨,罚款72.72万元。对56名违纪人员给予政纪处分,对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监督检查,使粮食收购资金做到封闭运行,顺价销售,粮食收储企业基本整体扭亏。

水利工程建设执法监察  1999年,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共查处违纪违规资金2277.6万元,其中挪用1496.9万元,乱列开支 419.3万元,不当处置361.4万元。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立案查处5起,处分党员干部8人。通过执法监察,使42个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保质按期完成,合格率达100%。湘阴、华容县的水利工程获省“芙蓉杯”奖。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1995年10月始,监察机关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岳阳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并参与工程招投标的现场监督工作,制定《建设工程施工招投评标办法》。至1999年,全市831个招标项目,面积255.25万平方米,总造价17.37亿元,招投标率为96%,其中公开招投标率达87%,优良工程承诺兑现率达96%。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获“芙蓉奖”2个,省优工程28个,市优工程316 个。建设工期普遍缩短15~20%;工程造价平均降价6.1%,共节省投资1.06亿元。建设领域中的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有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