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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卷总述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清代,执行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职官制度。光绪元年(1875),岳州府及所辖县始设吏房,负责管理知府幕僚及衙役的选用、进退事宜。职官一半以上是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其次是保荐,“或擢之廉能”,“或拔之戎行”,“或辟之幕职”。除正途入仕外,也有异途入仕的,即捐纳。凡向国家输捐者,名曰“以官奖之”,实为以钱买官买衔。光绪三十一年,沿用1000多年的科举制被废止。对官吏有考课(考核)与惩戒,考课(考核)一级考核一级。知府、知事由总督、巡抚考核功过事迹后,加具评语密封呈送吏部审检。任免有严格的回避制度,据查,知府、知事均无本地人氏,但封建职官制度有重人治、轻法制,重文武、轻科技,重男、轻女等弊端。

民国时期,政府在沿用清代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吸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人事管理经验,形成封建买办式的人事管理制度。民国30年前,境内人事工作由民政部门主管,31年后,岳阳行政监察公署及所属各县始设人事岗位,民国较清代有进步的地方是开始设人事岗位,实行公务员制度,依照国民政府有关条例法规,独立行使人事管理权。在人事管理中,重视考试考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的社会主义人事制度随之诞生。遵照党和国家各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境内人事管理适应本地区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在曲折中不断探索发展,大致经历四个阶段:

建立与发展阶段(1949~1965)。主要围绕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等任务,在总结吸取革命战争时期人事工作经验,借鉴苏联人事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各县相继设置人事管理机构,初步建立干部录用、调配、奖惩、工资等制度。1949年7月,岳阳和平解放,进入境内的南下干部共627人,并培训本地干部1280人。1950~1951年录用 1632人。1952年进行第一次工资改革,将供给制和工资制统一为29个等级,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折合实物支付。1956年进行第二次工资改革,取消工资分和物价津贴,实行按货币规定工资标准,消除工资分和补贴的不合理性。由于“左”的影响,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1960年“三整”,境内共有1423人遭受错误处置。县人事科只有1名工作人员,60%以上的干部深入工、农业生产第一线。1961年,国家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人事工作也得以复苏和振兴,被错误处理的干部得到甄别平反。1964年,岳阳专署人事监察科成立,全区国家干部达18033人。

混乱与停滞阶段(1966~1976)。“文化大革命”中,岳阳各级人事机构处于瘫痪。人事干部下放劳动或调离,人事工作陷于停顿、半停顿状态,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冲击,许多干部受到错误处理,安排不当,大批专业技术干部用非所学,严重挫伤了积极性。干部进出的正常渠道被堵死,机关干部岗位空缺时,就从农村、工厂、部队抽调,10年中共抽调4633 人进各级机关代干,至1976年,机关干部总数达43848人。

恢复与改革阶段(1977~1987)。 1978年,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的干部冤、假、错案开始得到平反。1980年,地、县恢复人事机构,先后启动国家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考核、退休及安置军转干部等工作。7月,试行岗位责任制,对干部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定量考核,并将考核、奖惩与使用结合起来,作为调动、升降职务的依据。 1981年,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实行干部正常的离退休制度。至1982年,共办理75人离休、6702人的退休手续。1983年,成立岳阳地区劳动人事局。1984年,探索搞活干部管理路子,在部分乡镇干部中试行聘用制,聘用乡镇干部455人,集中解决“以工代干”人员转干10588人。 1985年,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废除三十年一贯制的职务等级工资制,建立体现按劳分配和便于管理的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1986年撤地并市后,人事改革步伐加快,成立军转干部培训学校,实施军转干部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转业军官尽快适应地方工作。1987年在事业单位试行干部聘用制,2年共聘 702人。

创新与规范阶段(1988~1999)。 1988年,为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人事管理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向,人事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配套进行,与人事立法同步,以法律化的形式体现。全市试行在计划指导下的人才交流,实施招聘、借调、兼职、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改革过去单一的行政调配手段。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在国家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新的历史时期。1996年1月,47个市直单位及6县(市)3区的直属单位推行公务员制度,至1997年9月,8019人过渡为国家公务员。是年10月,乡镇推行公务员制度。在推公后,严格公务员的规范管理,一是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在公务员的 “进”、“管”、“出”三个环节上严格依法办事,实施分类管理,使公务员制度与传统人事管理制度相区别,结束了历史上以人为对象的“品位分类”,进入以事为对象的“职位分类”。二是推行“凡进必考”制度,市人事局组建考试中心,1998年首次开展大规模招考国家公务员工作,打破身份、地域界限,对全市38 个单位的63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广纳贤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三是严格考核制度,把考核结果与奖惩、培训、辞退及岗位调整、职务升降、工资晋升紧密挂钩,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制度,增强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四是继续推行竞争上岗与定期转岗制度,避免用人的不正之风,保持队伍廉洁,全市轮岗面达61%。五是严格国家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制度,使公务员队伍保持正常的新陈代谢,提高机关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