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培训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清末,官吏的培训与选拔衔接在一起,朝廷设国子监,“入国学者,乃可得官”,但为官后的培训不被重视。
    民国时期,县长、县佐治人员等任用之先,由省施以训练,再依榜列名次任用。市、县各机关公务员,由市县联合筹画,采用讲习会形式进行补习教育。民国28 年,省创办地方行政干部训练团,分期分批训练各县科级行政人员,培养教育、建设、军事、党务方面的人才。至30年,境内参加培训的有703人。30年,各县设行政干部训练所。训练所设所长1人,由县长兼任,下设教育长1人,专任教官2人,兼任教官若干人,训练对象为乡镇公所各级主任、 干事、 户籍员、 事务员、 保长、 副保长。 训练内容为精神、 政治专业等。
    1949年9月,各县招收787名进步知识青年,送往湘北建设学院参加第一期干部训练班学习。50年代,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视干部文化程度确定学习内容,对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干部组织学习政治常识,对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干部组织学习《大众哲学》和《中共党史》,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干部和县级领导干部则组织学习马列原著。由于干部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文盲及半文盲占有较大比例,各县办起机关干部业余文化补习学校或脱产文化补习班,各区、乡相应配备文化教员。1950~1954年,平江县举办干部职工业余学校共培训学员400多名。1956年,岳阳、临湘2县办脱产班共轮训干部、职工965名。“文化大革命”期间,地、县共办“五七”干校7所,组织干部学习、劳动。共举办干部轮训班203期,先后轮训干部 40770人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干部培训内容学马列、方针政策,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培训方式由单纯依赖党校、干部学校发展为多形式、多渠道,集中与分散、长训与短训相结合的方式,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事政治工作的干部和从事意识形态工作的专业人员列为高层次,组织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基本问题等内容,要求通过系统学习达到大学文科公共政治课水平;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专业技术干部、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干部列为中层次,组织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概论,中国革命与建设基本问题等内容,要求通过系统学习达到大学理工科公共政治课水平;将具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干部列为低层次,组织系统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常识。至1988 年,干部培训均由各级党委的组织和宣传部门组织领导,政府的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干部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计划,分散培训。1989年,市政府批转市人事局《关于今后干部训练工作的意见》,提出“有组织地进行干部知识的追加与更新,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全市先后举办行政管理、工资福利管理、公务员行为规范、新干部转正定级、乡镇合同制聘任和专业技术等六大门类的干部岗位培训班8期,培训行政管理干部79名、工资福利管理干部253 人、公务员行为规范辅导员88人、转正定级新干部790人、乡镇合同制聘任干部70人和一批专业技术干部。至1990年,全市“两下”干部“两下”干部指年龄45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下的干部。8846人,通过业余自学成人考试和脱产学习,共有3970名干部取得经济管理、党政干部基础理论、语言、文秘、新闻等20多个门类的大、中专毕业文凭,其中取得大专以上毕业文凭的2607名、中专毕业文凭的1363名。全市党、政、群机关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共有2400人参加《公务员行为规范》学习,有58517名专业技术干部参加继续教育。1991年,对国家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毕业生,实施先参加培训,后办理转正,再定干部工资级别的原则。1992年,对从优秀工人、农民中录用的干部,实施入门培训。1993年,对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实施外国语 (主要是英语)培训。1995年,对国家机关实施公务员过渡培训,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及党群、人大、政协、法检机关45周岁以下的在职干部(含在干部工作岗位上的工人和聘用干部)均参加公务员过渡培训,培训内容为《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教材有《国家公务员制度知识》和《怎样当好国家公务员》,培训时间40学时。学习结束后,参加市人事局统一组织的过渡培训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过渡为公务员。全市共有24491人参加公务员过渡培训、考试,考试及格的24318人。1996年,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人员参加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全市定了25个培训点,办培训班500多期,参加培训24286人,考试合格23800人。1998年,在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实施行政管理学培训,1999年,在国家行政机关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中实施任职培训,培训合格者发给《公务员任职培训合格证》,在人事干部中实施人事业务培训。1991~1999年,共培训各类人才6548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