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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计划统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计划

    1990年前,市人事计划管理是分散的、多头的。人员计划由编制部门承担,干部计划由人事与组织部门共同承担,工资总额计划先由劳动部门后由人事与劳动部门分担。1991年9月,市人事局设立综合计划科,负责拟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会同组织部编制全市干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干部统计、工资统计和工资基金管理工作。1992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招工招干、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都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进行。是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比上年少进24人,1993年比1992年少进87人。1996年,市人事局先后下发《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进人一律实行计划卡管理的通知》,实行“两单一册”“两单一册”指《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计划通知单》、《录(转)干部(公务员)通知单》,《工资基金手册》。管理,凡未凭增人卡办理的新增人员,人事部门不予套改工资,不予增加工资总额计划和工资基金使用计划,不予核认和办理其他有关手续。全市机关总人数1994年为19588人,至1999年为19953人,5年净增 365人。这一增长主要是公安收编、君山农场与君山区合并等成建制转行政机关原因,除此,各年度基本呈零增长,1997年为负增长。1998年5月,市人事局在全省人事计划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优化环境,硬化措施,把人事计划管理纳入科学规范的轨道》的经验介绍。

二、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干部按组织、人事两个系统定期统计上报。1949~1952年,干部统计工作由各县县委组织部直接统计上报专署。 1953~1963年,国家机关、全民企、事业单位和公私合营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由各县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统计,党群系统干部由各县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统计,由组织部门综合汇总上报。1964~1965年,地、县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国家干部统计汇总由专署人事科负责,地、县党群机关国家干部统计汇总由地委组织部负责,再由地委组织部综合汇总上报。1966~1970年,因“文化大革命”,境内未开展干部统计工作。1971年恢复干部统计工作,各类国家干部统计工作由地、县革命委员会负责。1972~1979年,干部统计工作改由中共岳阳地委组织部负责,统计范围包括境内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和驻岳中央、省属事业、企业单位。1980年,人事部门承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1981年,境内大部分驻岳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被列入各主管行政部门统计。1982~1995年,对市(地)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施统计。1996年以后,人事部门承担国家公务员与企业国家干部的统计,组织部承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党群机关工作人员统计。
    干部统计分定期统计和专题统计2种。定期统计包括全民所有制干部,公私合营企、事业单位干部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干部,主要统计项目是干部总数、分布、职级、增减等基本构成情况;干部专题统计主要统计干部调配、任免、奖惩、培训、工资级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内容。90年代,人事统计内容除干部统计外,增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内容。干部年报统计内容随着管理模式的变化作适当调整。1991年应用计算机审核、汇总报表,1992年用软盘报送干部统计报表和报表说明。1996年,增加国家公务员职务晋升、录用交流、辞职免职、辞职辞退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