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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旅游企业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政策规章


    1986年,市旅游局制定实施《岳阳市旅游行业管理暂行规定》。1995年5月,市政府发布实施《全市旅游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并召开各旅行社、旅游宾 馆、旅游景区、旅游涉外定点单位旅游企业负责人会议贯彻落实。1996年5月,市政府发布《岳阳市旅游管理规定》。


二、旅游教育培训


    高等旅游教育 1997年,岳阳大学中文系开办旅游文化专业。该专业主要立足岳阳,面向全省,培养旅游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导游、酒店管理和服务等系列应用型专门人才,毕业后发给大学专科学历证书。至1999年,招收学生300余人。1999年,旅游文化专业改办旅游系。有专 职教师15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4人、特级厨师1人、讲师5人、助教4人,另聘请客座教授2人。
    中等旅游教育 1997年5月,经旅游局、市教委、市二商业局协商,成立岳阳市旅游学校。10月,招收农村户口学生150名、非岳 阳楼区商品粮户口学生50人。学生毕业后,发给中专文凭。由市劳动部门安排就业指标,市旅游部门推荐安排工作。1998年3月,经湖南省教委批复,成立岳 阳市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开设旅游、酒店管理、旅游外语、旅游财会、市场营销等5个专业;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执行省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招生和学籍管理归口省教委职教处管理。
    旅游职业教育 1991年,民盟岳阳市委将岳阳市光明业余文化技术学校改为岳阳市光明旅游职业技术学校,开办旅游服务专业,在全市 率先开展旅游职业教育。1994年,改名岳阳市光明旅游学校,设置酒店服务、旅游公关、导游等专业。1998年,经湖南省教委批准为中等旅游职业学校。到 1995年,全市有5所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开办旅游职业技术教育。至1999年,有9所中专、职业学校开办旅游专业教学,设置专业10个,年招生700名。
    旅游培训 1995年8月,市旅游局设立岳阳市旅游培训学校,首期举办导游人员培训班,招收社会待业青年10名,进行为期3个月的 培训。主要学习导游概论、旅游政策法规、旅游文学、接待礼仪等课程,由长期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领导、旅行社经理、学校教师、专业学者授课。培训结束后,经 考试合格者,由市旅游局发给临时导游证书。11月,学校与中南酒店管理公司合作,更名为岳阳市中南旅游培训学校,主要从事对新进入导游队伍的人员进行导游 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初级短期培训,为参加高一级的系统培训取得国家导游资格证书打基础。到1999年,共举办短期导游培训班10期,培训导游员200余 人次。
    1997年,市旅游局与南京金陵旅游管理干部学院合作,在岳阳举办饭店总经理培训班,时间14天。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游定点饭店中、高级管理人员70名参加学习。
    1999年10月,举办第二期饭店总经理岗位资格培训班,各星级饭店、旅游定点宾馆派出中、高级管理人员91名参加学习。至此,全市旅游饭店中、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达到上岗资格要求。


三、旅游质量监督


    1995年,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市旅游局开始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 质量保证金是保证旅游者权益的专用款项,当旅行社因自身过错出现违约行为造成旅游者经济权益损失时,即以质量保证金对旅游者进行赔偿。各类旅行社向市旅游 行政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的数额是,一类旅行社60万元,二类旅行社30万元,三类旅行社10万元。
    1995年7月,岳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成立,与市旅游局企业管理科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处理旅游投诉和旅游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并具体负责保证金理赔工作。


四、旅行社审批


    1992年,岳阳列为长江沿岸对外开放城市,享受沿海对外开放城市的优惠政策,湖南省旅游局授予岳阳市旅游局审批三类旅行社权限。1992年,市旅游局批 准成立岳阳市联运旅行社为三类旅行社。1993~1994年,岳阳市旅游局共批准设立三类旅行社13家。1995年,随着国家开办旅行社的条件提高,湖南 省旅游局将岳阳市三类旅行社的审批权限收回。


五、旅游饭店星级审核


    岳阳市旅游局是境内三星级以下旅游饭店星级评定的初审单位。申请评定三星级以下的旅游涉外饭店,根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初审 后,向湖南省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申请复核。1990年9月,岳阳宾馆被评为岳阳第一家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到1999年,岳阳共评 定星级旅游涉外饭店11家,其中三星级7家、二星级4家。由于坚持严格按照星级划分和评定的国家标准把关,凡经过市旅游局审核的饭店,在复查中都顺利地达 到评定标准,保证了岳阳旅游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