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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民公安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一、专(地)区公安机构

1949年7月23日7月25日,中共长沙地委、长沙专区先后在岳阳成立,长沙专区公安处也随即成立,置岳阳县县城翰林街(今岳阳楼区郭亮街)。内设秘书室、政保科、治安科、预审科,管辖岳阳、临湘、平江、湘阴、长沙、湘潭、浏阳、醴陵等县公安局。华容县公安局,由常德专区公安处管辖。8月29日,长沙专区公安处迁往湘潭县城关十二总贵阳马路,至1950年3月3日全部搬迁完毕。1952年9月22日,撤销长沙专区公安处,改为湘潭专区公安处。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四县公安局由其管辖;华容县公安局则于1962年12月划归益阳专区公安处管辖。

1964年8月11日,岳阳专署公安处成立,内设秘书科、侦察科、治安科、经保科和政治处。管辖岳阳、平江、湘阴、临湘、华容5县公安局。

1966年2月,设立汨罗县公安局,属岳阳专署公安处管辖。

根据1967年12月中央通知精神,中国人民解 放军岳阳军分区于1968年2月对岳阳专区公安处、岳阳地区检察分院、岳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级法院)进行军事管制。同年5月15日,设立岳阳 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军管会、人保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内设政工组、政保组、办事组、治保组、审批组以及第三、第四两个办公室,取代原公安、检 察、法院三家而主管全区政法工作。境内6县公安、检察、法院亦相继实行军事管制,并与各县革委会人保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负责各县政法工作。

1973年5月,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岳阳地区公安处、检察院、法院军事管制委员会撤销。7月16日,撤销岳阳地区革委会人保组,成立岳阳地区公安局,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治安科、预审科、内保科、消防科。所辖各县亦相继撤销军管会(小组)和人保组,正式恢复县公安局名称和建制。

1976年12月1日,成立岳阳市公安局,属岳阳地区公安局管辖。

1980年9月15日,将岳阳地区公安局改为岳阳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处,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政保科、经保科、治安科、预审科、刑侦科、消防科、武装民警科,仍管辖1市6县公安局。

1983年8月,岳阳地区行署公安处管辖临湘、平江、汨罗、湘阴、华容5县公安局,直至1986年2月13日为止。

二、岳阳市公安局

1983年11月5日,升格后的岳阳市公安局正式成立,内设政治处、纪检组、办公室、行政科、治安科、预审科、保卫科、技侦科、户籍科、劳教科、政保科和刑侦大队、交通大队,并设看守所、行政拘留所,下辖岳阳县公安局,南区、北区、郊区3个分局。

1986年2月13日, 撤地并市,重新组建岳阳市公安局,同年5月正式办公,内设纪检组、政治处、办公室、政研室、技侦科、国家安全科、政保科、保卫科、治安科、户籍科、预审 科、水上科、警卫科、刑侦技术科、通信科、行政科、装备科、信访科、劳教办、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通大队、行政拘留所、看守所、收审一所、收审二所、公 安学校。管辖岳阳、临湘、平江、汨罗、湘阴、华容6县公安局和南、北、郊区分局。

1987年4月23日,撤销岳阳市公安局交通大队和岳阳市交通局监理总所,成立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设直属大队和北区、郊区2个交通警察队。

1994年1月14日,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4月14日,撤销岳阳市公安局水上公安科,设立岳阳市公安局水上分局。4月28日,设立岳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科。11月30日,设立岳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12月6日,岳阳市公安局国家安全科成建制划归岳阳市国家安全局。12月15日,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岳阳市公安局白石岭分局。12月17日设立屈原行政区公安局。到1995年底,境内有县级行政公安机关10个,其中市、县级行政公安局7个、城市分局3个,共有干警2943人。全市企事业公安机关51个,其中公安处、分局、科8个,派出所43个,企事业民警755人。

1996年1月11日,将南、北、郊三区分局收归岳阳市公安局直接管理,其人员编制一并上收。3月,将公安局预审科、看守所、2个收审所合并成立岳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警察支队,内设人秘科、预审科,下设看守所、第一收容审查所、第二收容审查所。

1997年1月31日,岳阳市公安局南区分局、郊区分局合并,改设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岳阳市公安局北区分局改为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新设立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2月18日,建立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柳林洲、林角佬、层山、良心堡、六门闸5个派出所;将郊区分局茅斯铺派出所、君山派出所、岳阳县公安局天井山林场派出所、广兴洲派出所、许市派出所成建制划归君山分局;撤销君山农场下属的自城垸企业派出所和钱粮湖农场下属的层山企业派出所。

1998年5月,岳阳市公安局政治处更名为岳阳 市公安局政治部,岳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警察支队更名为岳阳市公安局监所工作管理支队,撤销第一、第二收容审查所,设拘役所和监管科;原岳阳市公安局预审监 管支队内设的预审科成建制划归刑侦支队;原隶属于刑侦支队的戒毒所,隶属于治安支队的收容教育所、治安拘留所划归监管支队。11月,设立岳阳市公安局警务 督察大队。同年,岳阳化工总厂(以下简称岳化)公安处收编为岳阳市公安局金盆分局,定编76人;长炼公安处收编为岳阳市公安局长岭分局,定编55人;洞庭 氮肥厂(以下简称洞氮)公安处收编为岳阳市公安局七里山分局,定编30人;鹰山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鹰山石化)公安处收编为岳阳市公安局鹰山分局,定编 28人;3517工厂公安处收编为岳阳市公安局九华山分局,定编18人。

1999年底,岳阳市公安局管辖汨罗、临湘、岳 阳、湘阴、平江、华容6县(市)公安局、1个行政公安局(屈原公安局)和岳阳楼、云溪、君山、白石岭、金盆、长岭、鹰山、七里山、九华山9个城市分局;以 及武警、消防、交警、刑侦、治安、巡警、监管7个支队;局内设20多个科室,在编民警中有3519人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其中三级警监5人,一级警督309 人、二级警督660人、三级警督762人,一级警司759人、二级警司612人、三级警司367人,一级警员17人、二级警员28人。其中192人是首次 授衔。共有基层派出所160个,派出所干警1165人,占总数的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