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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取缔、打击邪教组织活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邪教组织门徒会是陕西省耀县农民季三保发起成立 的。1994年传入平江县,并迅速发展蔓延到各地,到1995年5月底,平江、汨罗、岳阳、华容、临湘、北区、郊区等7个县(市)、区的70个乡(镇、 场)、312个村、967个组,建立门徒会小分会25个、教会83个、聚会点669个,发展信徒9200余人;任命小会执事1人、分会执事29人、教会执 事106人,聚会点执事669人。邪教组织门徒会,以传教为名,从事大量的违法犯罪活动。他们大肆宣扬“世界末日,即将来临”。到时有“三分之一的人要死 于非命”,“只有信神才能保平安”,“信教可以每人每天只吃二两粮,不用种庄稼”,致使许多群众不种地、不锄草、不施肥、不养畜;有的变卖家产,吃光花 尽,等待“洪水灭世”、准备“升天”。他们破坏计划生育,干预婚姻,干扰学校教育,宣扬“学生信主,不学自通”、“共产党的教育有什么用”,致使一些学龄 儿童因信门徒会而退学,使一些群众抗拒实行计划生育。他们挑拨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把制止门徒会非法活动的党员、干部作为报复围攻的对象。他们攻击党和政 府,妄图改朝换代,散布“现在是黑暗当道,魔鬼掌权”,咒骂共产党是“黑党”,扬言要“打倒君王,推翻黑党,砸烂黑政府,打倒黑社会”,甚至提出“先争人 心,后夺政权”,叫嚣“一定要推翻当今的皇帝,改朝换代建立新天下”。他们还以传教为名,男女群居鬼混,并用“过经”、“转灵气”、“与神同工”等手段, 奸污妇女。同时,他们胁迫群众为神“奉献”,诈骗钱财,并大搞“赶鬼治病”,欺骗群众“有病不求医,求主保佑”。

1995年6月底~7月初,公安机关对门徒会采 取统一行动。解散聚会点以上组织,收缴非法活动工具、反动宣传品和各种罪证材料46724件,依法打击处理违法犯罪的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613名,举办学 习班270场次,教育、分化、瓦解门徒会受蒙蔽群众8500多人。使境内猖獗一时的邪教组织门徒会的活动有所收敛。1996年,公安机关对死灰复燃的邪教 组织门徒会再一次进行打击。取缔22个聚会点,对351名参与复辟活动的门徒会骨干分子分别进行处理。1997~1999年底,公安机关根据“露头就打” 的原则,及时制止了门徒会邪教组织在境内的死灰复燃活动。

对被立王、呼喊派、灵灵派、新约教会、观音法门等邪教组织在境内的活动,公安机关亦采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方法,打击为首分子和骨干分子,教育、挽救受蒙骗的基本群众,收到较好的效果。

1993~1994年,法轮功开始传入岳阳市, 传入源头主要来自广州、郴州和武汉等地。最早接受者是岳阳起重电磁铁厂原党委书记郭宏汉(男,63岁)夫妇和洞氮合成车间禹韶松(男,32岁,大学文化, 中共党员),学成以后他们便开始在岳阳传授法轮功,并先后和肖红(女,32岁,岳化供销公司财务科干部)、吴鹏成(男,46岁,岳阳市建设银行宣群科副科 长,中共党员)、邓帮贵(男,45岁,岳阳市农委种子公司干部,中共党员)、许根元(女,33岁,岳阳楼区洛王知青场居民)、汤永琪(男,49岁,个体 户,岳阳楼区五里乡德胜村村民)等人于1995年3月开始在岳阳建立法轮功辅导站,并担任辅导站的历任站长、副站长和资料员。法轮功岳阳辅导站建立后,先 后隶属武汉总站郴州站和长沙总站领导。到1999年7月29日止, 法轮功组织在境内建辅导站9个、练功点184个,发展成员3642人,其中有中共党员231人(师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24人、科级干部55人、教师24 人、一般干部103人、职工24人),给岳阳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危害。有2人因练习法轮功而自杀,7人因练习法轮功延误治疗而死亡,21人因练习法轮功而致 伤、致残和精神失常,数十人因练习法轮功而造成家庭不和或破裂。

1999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中共湖南省委的 指示精神和统一部署,岳阳市抽调公安干警185人、相关单位负责人50人、内部保卫干部91人、乡镇干部83人、农村治安积极分子110人,集中精力、集 中时间,开展对邪教组织法轮功的全面调查,查清该组织在境内的机构设置、站点分布、主要骨干和主要活动等内幕情况及该组织在岳阳的发展、演变经过,组织状 况,纵横联系渠道及社会危害等情况,并于7月22日依 法查禁、取缔辅导站9个、练功点184个,彻底摧毁了该组织在境内的组织体系。共收缴法轮功书籍55571本、资料4039件、音像制品9091件、其他 物品9459件。在与邪教组织法轮功作斗争的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本着“教育挽救解脱大多数,孤立打击处理极少数”的原则,不断加大宣传教育 力度,做到“以智启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使广大练功群众认清邪教组织法轮功反科学、反人类、反政府的实质,回到正确立场上来。7月开始,在各级党 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系统、单位和部门,按党员、干部、职工和居民分类分层,分别举办学习班60余期(次),运用正确的理论做诚恳、耐心、深入、 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法轮功问题的有关政策,使95%以上的练习者与法轮功邪教组织决裂,回到正确立场,及时得以解脱。公安机关通过 强化专案侦察,充分运用《刑法》、《劳动教养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等法律武器,依法逮捕9名、判刑5人、劳教21名、治安拘留214名,打击处理了利用邪教法轮功继续组织、策划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顽固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