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建制沿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2 12:00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1949年8月9日,长沙专区由地方政府、军分区475团及各县大队调拨部分兵员,组成县(市)武装公安部队及专署直属队。

1952年9月长沙专区公安大队改为湘潭专区公 安大队,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四县公安队由其管理,华容县公安队仍属常德专区公安大队领导。1964年9月,组建岳阳专区公安大队,原湘潭专区公安大队 所属第三中队,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和益阳专区公安大队所属的华容县公安中队拨归岳阳专区公安大队建制领导。1966年3月,汨罗县公安队组建,归岳阳 专区公安大队建制领导。1966年,岳阳专署公安大队改编为岳阳军分区独立营。番号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岳阳军分区独立营,归岳阳军分区建制领导,公安 大队的直属中队并入独立营。岳阳、临湘、平江、湘阴、华容、汨罗六县公安队均改编为县中队,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湖南省××县中队,由所在县人民武装部建 制领导。1975年,6个县中队交岳阳地区公安局建制领导。同年5月10日,岳阳市武装民警中队成立,10月26日,岳阳地区公安局民警集训队成立。1980年10月18日,岳阳地区公安局民警科改为岳阳地区公安处武装民警科,管辖1市6县武装民警中队和1个民警集训队。1981年10月12日,组建岳阳地区行署公安处人民武装警察直属中队。同年12月9日,撤销岳阳县人民武装警察直属中队。岳阳行署公安处民警科管辖1市5县武装警察中队和1个直属中队、1个集训队。1982年,岳阳行署公安处武装民警科撤销,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地区支队。1983年10月4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市支队成立,下辖1个直属大队、2个消防中队、1个直属中队及1个县中队(岳阳县1983年11月30日恢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地区支队辖华容、湘阴、汨罗、平江、临湘5县武装中队、消防队。

1986年4月20日,撤销岳阳地区武装警察支队,并入岳阳市武装警察支队。辖1个直属大队、6个县武装中队和消防中队、2个直属中队、2个消防中队。1987年8月10日,消防处从武警支队划出,正式成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市消防支队。1988年2月25日,武警岳阳市支队船艇大队成立。

1990年3月25日,根据1987年6月29日总队命令,直属四中队从市收审站撤出,进驻岳阳市北区看守所担负看守任务。

1992年5月15日, 经总队批准,支队决定组建警通中队,原直属一中队改番号为警通中队。6月,支队实行新编制,原直属二中队改为岳阳市中队,直属四中队改番号为北区中队。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市支队船艇大队直属三中队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岳阳市支队五中队。1995年,北区中队更名为云溪区中队。1997年,岳阳市 中队更名为岳阳楼区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