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1953年10月,各县开始实行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管理政策,对粮、棉、油及主要农副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市场摊贩锐减。1956年,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政策放宽,恢复农村小土产品生产,部分农副产品在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各县贸易市场有所活跃。

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大办公共食堂,社员的粮食、耕牛、农具、生猪及自留地全部收归集体,各地贸易市场基本消失。1960年12月,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农村集贸市场得到恢复。

1961年3月,各县对集市上的二道商贩进行整顿,总的原则是:批准一批,保留一批,取缔一批,打击一批。准许贩运的对象是:历来从事小本买卖,未纳入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的个体商贩;过去从事商业经营,公社化前后城镇被动员下去大办工业、农业,回城后又无其他职业者;城镇居民无固定职业,生活困难,又有一定经营技术和设备者。

1963~1966年初,境内相继铺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强调抓阶级斗争,把一些正当的市场经营活动,视为发展资本主义。1963年2月,通过市场初步整顿,取缔无证商贩3969人。1~11月,岳阳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共查处违反市场管理案件10015起,其中农民4019起,占40.1%。相当一部分农民的正当经营而被错误处理。1964年1月,要求县以上的市场和较大的农村集市,由所在地市场管理委员会建立交易所或农民服务部,其他单位和个人设立的交易所,都要进行清理整顿,限期撤销。严厉取缔所谓 “地下交易”和“黑经纪”。岳阳县城取缔非法经营和无证商贩,“不允许跨行业和一人有证全家经营”,“除合作社货郎担外,不允许有小商小贩游乡串巷买卖”,“手工业、企业,未经批准设点经营的,一律不许上街设点销售”等。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把个体工商业当作资本主义予以严厉打击。农民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亦被禁止上市,小商小贩也被限制活动,造成市场枯竭,经济停滞。1970年,各县推广湖南省南县中鱼口贫下中农“管理改造市场”的经验。大多数公社、大队都成立“贫管会”或“贫管小组”,直接干预市场活动,集贸市场进一步被扼制。平江县桂桥公社在制定“限制资本主义”的规定中,强调每户养鸡鸭不得超过2只,自留地由每人5~7厘减为3~5厘,不允许种植经济作物,不允许私人使用农家肥,不允许搞副业单干。公社管委会为了摘掉“资本主义的帽子”,将全镇的580个闲散劳力全部下放到农村参加劳动,造成集市铺店关闭,商贩绝迹,一时连青菜也不能上市交易。华容县严格限制进入集市贸易的品种和交易人数,农民自留棉只能卖给国家;鸡、鱼、蛋均限定上交任务,磨坊、豆腐坊、油榨坊只允许来料加工,米豆腐、豆芽菜等粮食制品也不允许上市,全县集市仅有部分蔬菜和扫帚、竹篮等简单手工艺制品。湘阴县11个集镇,日上市人数限定在1950人以内,其中城关、樟树镇、白马寺等地规定,每天8时至9时交易后即闭门停市。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9年,国家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集市贸易贯彻执行“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11~12月,各县(市)工商局先后发出市场管理通告,农村人民公社社员个人自有的农副产品(除棉花外)及其他产品,允许进入市场交易,社员从事家庭副业,可以在市场上购买材料,加工销售。境内集贸市场恢复发展到69个,上市品种各县 (市)都在140个左右,为上年的2倍,集市成交总额2962万元,比上年增加53%。市城区8个集贸市场,面积仅200多平方米,上市销售产品达122 万多人次,成交金额371.6万元。日上市5600人次,日成交额9700元以上。长期被禁止上市的米豆腐、豆芽菜等粮食制品和过去很少上市的黄花、木耳、墨鱼、乌龟、桔子等成批上市。1980年,市工商局清理整顿市场,收缴不合格杆秤594把,查处赌博案件41起,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欺行霸市等非法行为210起,取缔无证商贩310起,撤走侵占街道摆设的摊店459户。市城区9个农贸市场,固定45名管理人员,设立公平秤、复算台、并悬牌公告集贸市场“十不准”(“十不准”指不准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准短斤少两,弄虚作假;不准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不准无证行医,出售假药;不准搞迷信活动,出售非法印刷品;不准买卖无价票证,以票兑物;不准无证经营;不准变相赌博、踢拳卖艺,影响市场秩序;不准在街道上营业,妨碍交通;不准出售霉烂变质及有毒物品,搞好经营场地环境卫生。)。1981年12月,市府政发布关于加强城市交通、卫生、市场管理的通知,农民上街出售农副产品,只能在指定场所进行交易;各种售货车、零担,应到指定地点摆设。1982年,市工商局核发长途贩运证55份、产品外销证28份。通过登记贩运推销的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121 种,价值114多万元。1983年,市区农贸市场的上市品种打破地区界限,引进14省47个县、市115种三类农副产品,计419万公斤。

1984年,农村商品生产蓬勃发展。岳阳地区工商局制定“十条”开放政策(“十条”开放政策指开放商品品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各类市场(除木材、棉花市场外)、经营对象、集体企业、个体经济、长途贩运、发照审批手续和收费标准。)。1985年,境内集贸市场发展到193个,比1983年增加1.2倍,其中综合性市场125个,耕牛、生猪市场57 个,小商品市场5个,专业市场3个,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个;上市品种500种,比1983年增加32.7%,日上市22万人次;成交额1129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3.6%。1985年10月,市城区巴陵大桥集贸市场建成后,大桥市场管理所将市场管理工作实行“四定一评”(“四定一评”指定任务、定人员、定职责、定奖罚,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评比、考核。),设置“一长七员”(“一长七员责任制”指值班所长,秩序监督员、摊位管理员、衡器检查员、市场收费员、宣传员、保洁员。)责任制。市场内统一划行归类,经营者按指定地点经营,做到“三不准、五统一”(“三不准、五统一”指不准搭棚、不准随意摆摊、不准强占和擅自移动摊位;统一悬照、统一商品标签、统一佩戴经营证章、统一饮食等服务行业人员的服装、统一市场收费标准。)。1986年,工商部门把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为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1450余人次,帮助销货4590吨,引进各种商品24920吨。1987年8月,岳阳市政府组织公安、工商、税务、物价、计量、烟草等单位,对市区市场进行全面整顿。 9月26日 ,在巴陵大桥贸易市场召开公开处理假、冒、伪、劣、变质物资大会,当众焚毁1550条假冒香烟、1169条霉变香烟、2695件走私进口旧服装及各类变质食品。1988年,市场商品价格持续上涨,41个主要商品有39个价格上升,市场价格总水平达到143.7%,比上年上升43.7%,上升幅度最大 200%。市物价局、市工商局联合决定,对岳阳市区集市议价猪肉和部分蔬菜实行最高销售限价,在市场交易区悬牌公告、监督检查,并对各种违章违法认真进行处理。

1992年,工商部门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共查处市场各类违法违章案件5551件,处罚金额9.6万元,取缔无照经营户2004户,调解市场纠纷3150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38.7万元。 1993年,各地完善规范化管理体系,执行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十一项制度”(“十一项制度”指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守则、集贸市场管理工作规范、集贸市场管理经营活动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设施、所长工作职责、市场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市场违法违章经营处罚制度、市场卫生管理规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收费标准。)和“十个登记簿考核计分办法”(“十个登记簿考核计分办法”指市场日志登记簿、市场个体户基本情况登记簿、市场行情信息登记簿、商品短缺泄余信息登记簿、计量器具违章处理登记簿、市场违法处理簿、来信来访登记簿、会议学习登记簿、好人好事登记簿、市场公交接待登记簿。),实行定员、定职、定岗位责任制。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形式多样的市场检查与整顿,打假扶优保真等专项活动。全市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2400件,处罚金额12.3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1800户,调处市场纠纷113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1993年,全市集市贸易额过亿元的市场有4个,其中巴陵大桥市场成交额达3.9亿元。

1994年4月,市工商局修订集贸市场管理“十一项制度”和“十个登记簿”,补充和完善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加强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大中型集市开始实施明码标价。是年,全市工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10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1146起,收缴或销毁“鬼秤”180杆,处罚金额16.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3 人。针对市场物价一度暴涨的非法行为实行标价限价和公开指导价,严惩鱼霸、肉霸、菜霸、摊霸,遏制暴利,使市场日趋稳定。1995年,市场监管重点转移到与城市居民生活直接相关的消费品市场,对粮油、蔬菜、肉类、食品等消费品市场进行多次检查和整顿,全市查处案件318起,处罚42万元。岳阳县推行定点屠宰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作法在全省推广,北区生猪屠宰市场管理经验被省工商局表彰。1996年,加强节日市场管理,对市城区生猪屠宰场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不符合条件的屠宰场9个,没收注水工具30多套,销毁病、母猪肉1000多公斤、注水肉2000多公斤。配合“文明在岳阳”活动的开展,市工商局在各类市场开展“文明在市场”活动。巴陵大桥市场制订《文明在市场公约》,涌现文明经营户300多户。1997年,工商部门健全规范市场各项制度,统一印制下发,加强了市场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和可操作性。平江县工商局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在城关4个菜市买了注水、病、母猪肉由工商部门负责追查退赔。岳阳楼区成立市场稽查中队对各类市场进行整顿共450次,取缔无证经营520户,对各类违法行为处罚金额42.9万元。1998年4月,对市场监管实行巡查制,市场秩序明显改观。同年,巴陵大桥市场年成交额达10.2亿元,获全国消协授予的“诚信市场”和全省“十强集贸市场”称号。1999年,全市共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300起,取缔非法屠宰场10个,查缴注水肉3600公斤,假、冒、伪、劣商品12类20多种,价值400多万元。

1991年,工商部门对市场的管理从侧重集贸市场管理逐步向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管理过渡。1992年,全市验证交易汽车800多台次、旧机动车2115台次,协助企业开办生产资料市场25个。1994 年,为稳定粮食市场,确保新粮入库,派出644人,稽查非法收购贩销粮食的粮食贩383户,收缴粮食240万公斤,处罚金额28.4万元。与供销、质检部门联合查扣非法购销的皮棉150多吨。工商部门先后组织166人次参加盐业市场整顿,累计查冻私盐、劣质盐3750吨,维护了盐业专营和消费者利益。

1995年3月1日 5月10日 ,开展整治农资市场的专项活动,共清理、取缔非法经营农资200家,查处非法经营的化肥5600吨,农药165吨及种子、农膜等,涉及金额140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规范了专项经营。同年,市工商局成立市场管理分局,华容、临湘等县工商局及城区分局相应成立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管理所,管理范围从狭义向广义转变。在继续做好汽车交易验证的同时,办理个体运输执照3400份,办理特殊行业许可证211份,查处非法贩运粮食2400吨,非法收购皮棉150多吨。对建材、医药、成品油、文化等市场进行专项整顿。1996年,工商部门制定《1996年参与创建107国道文明路段实施方案》,先后出动车300多台次、950多人进行整治大行动,搬迁马路市场5个,整顿不合格路边店410家,取缔不规范广告牌2600块。10月,经省验收,岳阳市有 65.6公里达标合格,在全省市州名列前茅。结合市委、市政府“文明在岳阳”行动,参与整顿旅游文化市场,共清理不良企业名称100个,户外广告1万多条,发出整改通知100多份。1997年,开始对劳务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金融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市工商局协助市场分局对城区经纪人进行调查,清理、登记,办理经纪人培训班2期,颁发经纪人证书194个。对市区312家有中介业务的单位和个体户进行清理登记,将110家信息、咨询等经纪公司和240名经纪人纳入规范管理。1998年,国务院《粮食收购条例》发布实施,市、县工商局成立领导小组,组织粮食市场巡查大队12个、中队128个,建立举报网络214个,设立举报电话205部,共查处违法收购粮案件540起,没收粮食1265.8吨,罚没金额143.3万元,吊销营业执照49个。 1999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贩粮案235起,收缴粮食434万公斤,吊销营业执照76个,停业整顿120家。市工商局被国家工商局评为粮食市场监管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