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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货币形式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一、铸币

铜钱  旧称“明钱”。铜质,圆形,中有方孔,由官炉铸制。铜钱流通较早。市城区九华山曾出土西汉时期的“半两”和“四铢”铜钱。境内997文即作1串钱行使,称之“九九七钱”,可兑银1两,实际在市场流通中,铜钱与银两比价经常流动。因不便携带,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后,逐渐被铜元替代。

银两  清代,岳州财赋收支均使用银两计量。同治十年至光绪三十三年间,民间交易用银活跃,使用的银两有元宝银(重约50两)、中锭银(即小元宝,重约10两)、小锞银(重约5两)及散碎银。境内通用的标准宝银折兑纯率99.5%,每百两申水4.8两,重50两的元宝应申水2.4两,故称二四宝银。二四宝银银炉所定成色为980‰,实际成色为980.27‰。光绪二十五年(1899),岳州开为商埠,岳州海关协定征收出口关税的标准为:关平银每百两折合为库平银101.643两,折合通用银两106.650两。民国22年,国民政府废银两改用银元,以银两7钱1分5厘折合银币1元。自此,银两退出货币流通。

银元  岳州开为商埠后,外国银元大量流入市面,多系墨西哥本洋。因银元版面为站人像,故民间俗称“站银”,又称“站人银”。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市面货币流通始以银元为主。流通品种有“大清”(分清朝版、北洋版)、“蒋头”(蒋介石头像)等。银元又分为光洋和常洋2种;“站银”、“大清”、“人头”、“湖北”版称光洋,1元可换铜钱6吊零20个;“江西”、“广东”、“四川”、“日本”版称常洋,次于光洋,可换铜钱6吊。民国22年,所有公私款项的收付及记账一律使用银元。24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用银币。但因境内民间银元基础深厚,加之法币、金圆券接连急剧贬值,银元黑市屡禁不止。38年3月,银元再度成为境内市场流通货币。1949年7月,人民政府宣布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开展打击银元黑市斗争,取缔银元市场,银元退出货币流通。

铜元  清末,一种圆形圆孔的铜元,在广东开始铸造,并逐步取代旧制钱。流通最广的是湖南省银行铸造的“当十”、“当二十”两种铜元。北洋军阀统治期间,铜元种类很多,各省滥造,铜元贬值,每枚银元可兑铜元数远远超过百枚;当时官票1元兑1串470文,岳阳市价只兑140文。民国13年12月,滥铸轻质铜元充斥市场,铜元市价暴跌,平均光洋1元兑15串400文,境内商民一致决议,禁止行使铜元,以示抗议。24年,实行法币政策,每年发行新的铜辅币,有1分、半分2种,旧铜元多被销毁。27年1~6月,金圆券崩溃,铜元复作为银元之辅币行使。1949年7月,人民政府成立,铜元被禁止流通。

二、纸币

元钞  1988年4月,在华容县城关镇元代古墓中出土11张在境内流通过的2种纸币:一种为中统元宝交钞,面额为500文;一种为至元通行宝钞,面额为500文、300文、50文几种。

官票  光绪二十九年(1903),湖南省官钱局发行兑换纸币,称官票。民国初由省银行继续发行铜元票、银元票、银两票3种。因境内临近湖北,鄂省官票时有流入,市人称“北票”,以示区别。民国6年7月,南北军阀会战岳阳,导致商业凋败、金融停滞,洋元自2串580文1枚涨到2串700文,官票因不能兑现,信用低落,流通十分困难。11月,持官票在市场交易,欲折半使用尚不可得。7年10月,现洋涨至10串有余,11月初,更涨至12串600文,官票几成废物,虽当局一再劝令流通,但币价一再起伏,无法维持,商民纷纷闭门歇业。8年,官票在境内市面摈斥不用。

市票  钱庄、商会、商户发行的兑换纸币,统称市票。市票在境内发行面广、流通时间长。清同治年间(1862~1874),岳州城内最大的裕泰恒钱庄发行过“一串文”纸币,由于店户殷实,讲究信誉,市民颇为乐用。民国1年、3年、6年,岳阳县钱庄纸币发行数分别为7692元、11200元和700元。民国3年前后,岳阳县商会统一印行1~6元等枚小票,市场乐用,价值在官票之上。地方政府鉴于滥发纸币,损害官票信用,造成市面金融动荡,与商会联合禁止市票发行和流通,12年,市票逐渐消匿。

法币  民国24年,国民政府推行币制改革,以中央、中国、交通、农民4个银行发行的货币为法定货币,称法币,禁止行使其他货币,实行金融垄断。11月,法币开始流通于境内。27年,岳阳为日军侵占,法币与日军用票和伪中央贮备银行券同时流通。34年,法币发行量逐年猛增,激剧贬值,市场物价不断上涨。36年10月起,法币大小票券均在境内市场行使不开, 国民政府多次号令商民流通法币, 查禁银元, 但收效甚微。 37年8月, 法币在全国崩溃。

金圆券  法币崩溃后,国民政府决定发行金圆券,规定以300万∶1的比例,限期收回已破产的法币。民国37年9月,境内市面开始使用金圆券,各行业以金圆券“元”为单位收支记账。起初,为维护金圆券信誉,国民政府规定金圆券为本位币,每元含纯金0.22217克;在发行金圆券的同时,实行物价管制,但物价仍然扶摇上涨。民谣流传:“金圆券,金无券,转了今年明年就不转!”38年3月,金圆券退出境内货币流通,被银元、铜元取代。4月,国民政府布告合法使用银元。

革命根据地货币  1930年11月,平江县工农银行将县苏维埃印刷厂改为银行印刷厂,用石印印刷发行光洋票、银洋票。光洋票有1角、2角、5角3种;银洋票有1元1种,背面印有县银行布告,共发行1.3万元。1930年底,平江县苏维埃政府在嘉义建立造币厂,开始铸造五角星、镰刀、斧头版银币,至1931年2月,只铸造出银币12~14块,后因缺乏银料被迫中止。嘉义造币厂终止后,省苏维埃政府与平江县政府合作制造新银币,在咏生乡周坊村生产4个多月,每天大约可生产成品银币100多块。10月因敌进攻,造币厂停产。同时,平江县嘉义区政府发行1串钱纸币1种,加盖区苏维埃政府财政部公章和区财政部部长涂玉华私章,规定6吊钱兑光洋1元,流通于河东、义江等地。1931年11月,湘鄂赣省成立后,发行100文、200文、500文、1串文铜元钱票和1角、2角(有两种)、3角、5角、1元银洋票,同时收回平江等县工农银行纸币,停止发行平江县苏维埃政府银币,为统一全省苏区货币打下了基础。同期,石公华苏维埃革命政府在华容发行信用券,流通于县境鲇鱼须、梅田湖、东山、塔市驿、砖桥等地,面额有1角、2角、5角、1元数种,10角兑换银元1元。1934年8月,红军主力转移,湘鄂赣省工农银行纸币停止发行和流通。抗日战争时期,豫鄂边区建设银行发行的边币在华容县东山、桃花山一带流通,每100元兑银元1元。1949年7月,随着解放军南下,境内部分地区短期流通过冀南币等根据地货币。

日军用票、伪中央贮备银行券  民国27年11月,岳阳沦陷,日军为垄断其占领区金融贸易市场,首先在岳阳开设湖南省洋行,由日军宪兵队经营,独家收购茶叶、光洋。31年成立中江实业银行岳阳办事处(总行设在汉口),推行日军用票。30年,汪精卫伪政府发行中央储备银行券。境内市场混合流通法币、日军用票和伪中央储备银行券。由于法、伪币经常贬值,商店的货物价格以银元为暗码,商家所持法、伪币往往快速购货囤存,或换取银元收藏,以避免损失。34年,日军用票及伪中央储备银行券退出流通。

三、人民币

1949年7月28日 ,人行湖南省第一支行挂牌收兑黄金、白银及银元,开展人民币发行工作。人行通过地方政府建立缉私队,组织宣传和缉私检查,白银即由公开转为黑市。由于国民政府长期通货膨胀、币值下跌,群众心有余悸,是年秋收后,岳阳银元黑市逐步上扬到每枚9170元,比8月份银元收兑牌价高出369倍。人民政府采取抛售紧俏物资等方法迅速平息涨风,同时,人行协同地方政府破获大宗银元案,缉查银元黑市交易,加紧收兑银元工作,积极组织贸易公司开展购销活动,人民币迅速发挥货币职能。1950年4月,市场物价回落,人民币完全占领货币流通。同年1月,发行5000元、1万元2种券面,1954年增发5万元券。1953年3月发行新版人民币,限期收回旧版币,旧人民币1万元换取新人民币1元;新币面额主要有1元、2元、3元、5元、10元5种,辅币1分、2分、5分、1角、2角、5角6种,其中10元券1957年与金属分币同时发行流通。1964年4月,根据人行总行指示,收回苏联代印的人民币10元、5元、3元3种版(称“苏联版”),停止发行3元券。1980年4月,发行1角、2角、5角和1元金属人民币。1984年1月~1989年9月,象征性发行流动纪念人民币(金属币)10套,由于制作精美、发行数量少,人们多作纪念品收藏,未进入市场流通。1987年4月起,陆续发行第四套新人民币,增加50元、100元大面额。1990年8月~1999年12月,共发行流动纪念人民币30套。1999年10月,境内发行第五套人民币(1999年版)100元券,第五套人民币增加20元面额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