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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业务发展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一、企业财产保险

1951年3月,各县先后开办固定资产和物资定期、流动物资、旅客意外伤害、船舶等5种强制保险险种。同年9月,省保险公司通知,库存粮食和省粮食公司委托各地代购、代销、代存物质均实行强制保险,收购的棉、麻等物资,由供销社代为投保。同时,财政部门规定,企业必须按月按季以财务报表数投保,保险公司定期检查,对不保、漏保、投保不足、逾期不交保费者按3%加罚滞纳金,并上报当地政府或财政。省财政厅在每年决算前即下通知,催收保费,并明确国家机构所欠保费,可逐级汇编,审核拨付。1954年6月,国家财政通知“银行不再实行强制保险”。次年,停止铁路、粮食、邮电、地质、水利、交通6个系统的财产和船舶强制保险,但地方国营企业仍继续办理。1956年,将私营企业、手工业合作社的财产列入强制保险范围。

1980年,中国人保恢复国内业务。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在50年代基础上,扩大了对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责任范围,费率比50年代降低约30%。

1981年,境内厂矿企业逐步参加保险,其中长炼、岳化、洞氮等大型企业年保费共达300万元(1984年由石化总公司自保),同时,乡镇企业、粮食加工、建筑安装等行业也参与投保。

1982年,与商业部门试办企业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承保而逐步扩大,保额、保费直线上升。

1989年,华能岳阳电厂工程安装,将价值13亿元的资产向中国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投保,创湖南人保自办保险以来承保金额最高纪录。

1980~1990年,企业财产险共收保费4526.8万元。

1991年,保险业适应经济转轨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拓宽经营范围,先后开发产品质量信誉险、机器设备损坏险、供用电责任险、产品保证保险等险种。1992年,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承保巴陵石化公司、洞庭苎麻纺织厂、岳阳造纸厂的机器设备损坏险,收取保费108万元。是年8月,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在岳阳召开经验交流会,对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开发机损险工作给予肯定。为使企业资产获得足额保障,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在续保挖潜的基础上,把企业资产净值变成原值,原值变为加成投保,账外财产同样保险,扩大增保份额。1993年,推广代办保险业务,与企业签订代办合同,“内行外联”扩大阵地,以后又对全市系统行业实行财产统保。通过开发新险种、加成承保保全保足、增加附加险等,全市企财保险跃上一个新台阶。

1996年,人保产寿机构分设,实行专业经营后的财产保险公司,突破企业财产险条款适应对象的局限,修订条款内容并更名为财产保险基本险与财产保险综合险,将行政、事业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纳入本险业务范围,业务领域大幅拓展,保费收入占全部业务的“半壁江山”。1999年,仅市人保分公司一家财产险保费即达4539.2万元,占当年保费总额44%。

二、家庭财产保险

50年代,家庭财产保险内容以火灾责任为主,依据承保对象与方式划分为简易火险、普通火险与团体火险3种火灾保险(1953年6月停办简易火险)。1952年在城镇开展,1956年扩展到县以下集镇。1954年8月,省保险公司统一普通火险与团体火险业务项目,并制订《湖南省城镇公民财产自愿保险办法》,明确除承担火险外,还负责洪水、爆炸、雷击、地震、地陷、崖崩等多项责任。境内以岳阳县荣家湾为试点,随后各地相继推广。1951~1958年,岳阳县收取火灾保险费31298元,赔款31343元,赔付率为100%,主要原因是1954年城陵矶大火,当年赔付率达250%。

1980年,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制订《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以城镇居民个人家庭财产为保险对象,费率1~3‰,条款与50年代基本相同。1981年7月,境内开办城镇职工团体个人家庭财产保险,承保财产限于生活资料,费率1‰,由于手续简便,费率不高,且大部分单位从福利费中开支保费,故业务发展快。1982年,执行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家庭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条款》。1983年,开展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此险种具有经济补偿与保险期满还本的双重性质。1984年开办3年期、5年期家财两全保险。1986年,部分乡镇对农房进行统保。1989年,开办家用电器安全保险。1980~1990年,家财保险共收保费(包括储金)800.5万元,赔款517.1万元,赔付率为64.5%。90年代,城乡居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财保险加速增长。1992年,在城乡开展以个人交费为重点的家财两全保险。是年4月21日,华容县、钱粮湖农场发生龙卷风,农户普遍受灾,损失惨重。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及时组织查勘、定损。不到5天时间,分别召开理赔兑现大会,将300万元赔款送到灾民手中,以理赔促业务,出现了农村保险热。1995年,家财保险重点放在农村家财统保上,通过开展农民房屋财产还本统保,发展长效还本家财险,增加家财险团体投保的保险金额增收保费等措施,家财保险迅速发展。1996年遭受特大洪灾后,对家财险作了结构调整,实现农村向城市、集镇的转移,保险金额增至每户3000~5000元。1997年,保险业一改过去单一的直销展业方式,培训、聘用大批专职保险员、营销员,建立起直销、营销、代销三种手段,结合的市场拓展机制,走多渠道,广代理的路子,促进城乡分散业务市场的迅速拓展。1998年,充分发挥代理队伍力量,固续保促新展,提高家财险覆盖面,当年农村家财保险面达60%,城市家财保险面达80%,保险金额相应增加,城市家财险保险额过万元。1999年,家财险保费收入541万元。

三、运输工具保险

50年代,境内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是船舶保险。1951年4月,执行中央财经委员会颁发的《船舶强制保险条例》,各县地方国营企业的轮、渡、趸船等都办理强制保险。1952年,配合水运公司以船民联运社为试点承保,但承保后部分船民对安全防范措施有所放松,加之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刚刚建立的帆船社、划驳社家底薄,支付保费困难,且事故多,海事赔付率高,故未能大力开展此项保险业务。

80年代,船舶保险采取稳定、慎重投保方式,重点以管理规范、船体结构较好、多年无重大事故发生的专业运输公司船舶和单位公务船为保险对象。主要围绕洞庭湖、长江、湘江流域展开业务。此项险种平稳发展,总量变化甚微,年均保费20万元左右,90年代年均保费也未超过40万元。1999年,全市承保船舶200多艘,保险金额达2亿多元。

汽车和拖拉机保险,是人保恢复国内业务后的主要险种,1983年合称为机动车辆保险。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与市公安交警、农机监理等部门紧密配合,约定代办,共同做好宣传、业务开展、理赔、车检、安全教育等工作,实行“限额免赔,按责论处,按责分担”的经济补偿办法。1980~1990年,共收保费3149.7万元,赔款1971.1万元,赔付率为62.6%。90年代,机动车辆保险领域不断拓宽,保费收入逐年递增。1996年中国人保机构分设后,车辆险成为人保的“龙头”险种,至1999年保费总计1.6亿元,占全部保费总和的42.5%。

90年代中后期,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市区车辆特别是出租车急增,营运车成为市区车辆险的主要保源。由于营运车事故频繁,单险赔付率长年居高不下(赔付率一般都在100~200%之间)。1999年,市人保分公司加大业务结构调整力度,清理800万元车险保源,改良承保方式,全市机动车辆保险收入5621万元。

四、货物运输保险

1951年,境内先后开办火车、木船、排筏、驿运装载货物等保险和生猪运输死亡保险。1952年,岳阳县与水上公安、船舶管理站、联运社、湘轮公司联合成立保险推进委员会,开展“保运、保质、保安、保载”活动。同年,承保木船货运560艘。临湘县在聂市、陆城等6个镇开展木材、木板水运及货运保险业务,年收保费140万元。1953年,人保湖南省分公司与境内商业、物质等20多个单位签订商品调拨货运统保协议。岳阳由火车站代办,年收保费3.9万元。平江县粮食调度采取统保方式。湘阴县与水上派出所、联运社签约承保。1954年,岳阳、临湘、平江等县的排筏、木材,与森林工业局签订投保合约。1956年,基层供销社县内调拨货物,都采取集中定时办理运输保险的办法。

1980年恢复运输保险后,费率较50年代有较大变化。1983年5月,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以水运公司为点,试办货物运输保险代办站18个。华容县、临湘县与茶厂、氮肥厂签订统保合约,按账面进销总额投保,定期结算保费。1985年,长沙铁路局与人保湖南省分公司下达《关于开展铁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的联合通知》,汨罗至临湘各火车站都建立保险代办站。1986年,铁道部将该业务上收,开办保价保险,境内仅保留了长炼原油货运保险与北站货运保险。1989年后,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系统开展汽车承运和公路货物运输保险。1990年承保水陆运输业务51467笔,保险金额20亿元,保费671.6万元。1980~1990年,共收运输险保费2180.1万元,赔款861.6万元,赔付率39.5%。

1993年,保险业实行多渠道展业,以单位全年销售总额签订货运保险合同,对中央、省属有影响的企业签订代办合同,对铁路下属单位重新签订代办合同,年货运保费突破1000万元。1994年,供销系统、石油、铁路等单位自办保险,保费收入大幅回落。1996年,货运保险形成网络化展业,自办、代办、联办一齐上,新辟公路长途良种生猪运输协议保险与客运车辆行包保险,填补了省内空白,培育货运保费增长点。1999年,货运险保险收入1397万元,其中市人保分公司1292万元。

五、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种植、养殖业)为政策性保险,基本由人保公司各级机构承办,1996年从商业保险领域退出。

1951年,岳阳、临湘、平江等县根据省人民银行行长会议关于“依靠农村营业所开展耕牛保险”的决定,以乡为单位组织“牛保会”,普遍开展此项业务。岳阳县在7个产茶乡承保耕牛234头,由保险干部包干收回保费。1953年,停办农村各种保险业务。1956年,恢复办理农村牲畜保险业务,各县成立牲畜生产指挥委员会,实行耕牛、生猪“三包”(“三包”指包防疫、包治疗、包死亡赔付。)。1958年11月,“三包”保险移交人民公社办理。

1983年7月,地区人行决定,农村保险委托农行办理。次年,人保岳阳市公司在湘阴县试点,承保耕牛136头。1985年,人保华容县支公司与县畜牧兽医站试办生猪“联保五包”(“联保五包”指包防疫、包治疗、包药费、包阉割、包死亡赔付。)保险,两家责任共担,利益均沾。每头猪收费2.5元,全县共承保生猪73972头,收费8.8万元。此办法得到人保总公司、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和岳阳地区的肯定,及时推广到各县,境内共承保10.4万头。此项业务涉及畜牧部门的直接利益和责任,有较大风险,1985年后业务逐渐减少。

1985年,人保湘阴县支公司试办养鱼保险,承保95个专业户、1000多亩渔池,承担缺氧和洪水两项责任,按3.5%的费率收保费5025元,全年无赔款,成为极具地方特点的保险业务。

1986年,人保湘阴县支公司通过农行营业所代办,承保11.7万亩渔池,保险金额268万元。同时,承保13亩甲鱼,每亩定产150公斤,收保费2160元。人保湖南省分公司在该县召开全省养鱼保险经验座谈会。同年,临湘县在桃林、聂市两镇试办养鸡保险,当年收保费8896元,赔款1.2万元。

1987年,平江、临湘试办森林火灾保险1.1万亩、柑桔冰冻险200亩。1988年,岳阳县试办稻谷、芦苇、西红柿、西瓜、蔬菜等保险。至1990年,农村耕牛、生猪保险到期,因连年亏本倒挂,业务终止。其他13个种植、养殖业项目,收保费66.7万元。

1980~1990年,境内农业险共收保费546.5万元,赔款727.1万元,赔付率为133%。

1991年初,人保总公司向全国分支机构作出“农业险要有一个新的突破,下大力把农业险向前推进一步,继续开展争创保险先进县活动”的指示,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相继开办养鸡、养鱼、蔬菜、水稻、棉花、油菜、柑桔等保险项目,采取“统一投保、统一保额、统一收费”的作法,进一步推广农业险承保面。当年农业险保费收入147万元。是年7月,境内部分地区遭受水灾,10万多亩水稻、渔塘被淹,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及时组织查勘理赔,支付赔款60多万元。

农业险解除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后顾之忧的显著功效,引起地方政府的重视。1992~1995年,岳阳中支境内分支机构与当地政府“联合共保”,共保项目有森林统保、棉花统保、精养渔池保险等,还试办了最具风险的水稻保险,湘阴县投保水稻面积92.8万亩。

农业险历年赔付额超过保费收入,中国人保以政策性亏损扶植地方农业经济的发展,使农业险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六、责任保险

90年代,境内责任险业务逐步发展,主要险种是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至1999年底,为湖南正虹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办理产品责任险,保险金额达2.6亿元,年保费41万元;与982家雇主单位签订雇主责任险,承保金额1.3亿元,保费95万元;为岳阳市一人民医院等开展医疗责任险业务,保费5万多元。

七、建筑安装工程保险

90年代中、后期,对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施工现场的工程预算内财产、施工设备、临时工房以及工地上的原有建筑物开展保险业务。全市4家财产保险机构有3家参与此项业务的竞争。

1997年,人保岳阳分公司参与洞庭湖大桥保险,签下该工程2亿元的工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110万元。1998年,为投资2.5亿元的平伍公路工程承保,收取保费40余万元。1999年,抓住临长、华岳、湘长、华石、华南、岳荣等一批国家高等级与一级公路施工上马的市场机遇,签下17份工程保险保单,收取保费33万元。

1999年,太平洋产险岳阳中心支公司承保京珠高速公路岳阳联络线路全部工程保险项目,保险金额1亿元,保费50万元。

八、人身保险

境内简易人身保险始于1951年,当时正值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农村土地改革尚未完成,业务难开展。仅华容县签单285笔。1952年,人保各县支公司组织防灾保险委员会,岳阳县承保1760份,因保期短、保额小、手续繁等原因,失效700份。华容县承保322份,失效99份。同年,各县支公司开展团体人身保险,根据当地物价变动,保险金额可以按银行折实储蓄单位计算,每人可投保1000~10000折实单位,岳阳县当年承保61人,各县也承保了部分业务。随后又增加意外伤害保险、疾病医疗保险,但因年老病弱人员投保的多,出现倒挂。1953年,部分支公司暂时停办。1954年,人保湖南省分公司修订团体人身保险条款,取消医疗津贴和意外伤害加保,保险责任范围缩小。同时开办的还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属强制保险性质),由保险部门按时与运输部门结算保费。1956年,恢复简易人身保险,但业务发展十分缓慢。1958年,人保湖南省分公司重新修订条款,扩大保险责任范围。后因人民公社化,保险停办,限制退费,直到1960年,将未退完的储金划转人行储存。

1951~1958年,境内人身险保费收入为54944元,给付19550年,给付率为36%。

1983年,境内始办团体人身保险,当年承保9730人。1984年11月,人保岳阳中心支公司与税务部门联合下文,开办企业养老金保险,要求有条件的企业参加,保费支出可在税前列支。随后,集体企业和全民企业的合同工及部分国家职工也参加这种保险。1986年,将部分养老金保险业务转统筹业务,至1990年,参加统筹的单位182个, 参加统筹的退休职工3613人。 1987~1990年, 共收统筹基金2325万元, 支付退休工资2200万元, 留积累资金58万元。

1985年,增开公路、轮船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按其营运额的3%计收,共收保费7.8万元。

1986年7月,开办学生平安保险。1990年,共承保学生56.4万人,占当年在校生的70%,收保费111.3万元。

1987年,岳阳市举办全国屈原杯龙舟赛,市人保公司推出运动员和观众保险,参赛运动员与观众共40万人投保。同年开办“双女”(即农户生育两个女孩)结扎保险。

1983~1990年,开展各种人身险业务30多个项目,共收保费7332.1万元,其中储金789.1万元。

1991~1995年,为人身保险加速发展阶段。1993年,意外险由1988年4.3万元发展到733.3万元;1995年,简易人身险发展到997.3万元。由于寿险主力险种养老金保险统筹移交劳动局,寿险保费增长不多,1995年2813.8万元,仅比1990年增加779.5万元。

1996年始,市寿保公司借鉴国外展业模式,培养建立代理人队伍,以个人代理营销方式大规模发展分散型寿险业务,促进寿险业务市场的迅速拓展。1996~1997年保费收入4.55亿元。其中营销保费2.03亿元,结构比重44.7%。1999年,市寿保公司云溪区支公司在岳化的一份意外伤害险保单交费31万元、长炼一份保单交费53.33万元;岳阳楼区支公司在巴陵公司的一份意外伤害险保单交费170万元。

1996~1999年,境内寿险保费收入总额5.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