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农村手工业合作化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境内手工业历来比较发达,主要有铁、木篾、泥、制革、砖瓦、缝纫、毛笔、鞭炮、刺绣、织染、制线、制鞋、油漆、造纸、制伞、食品等数十个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手工业专业人员有1.47万多人,均在农村或集镇分散经营。湘阴县54户篾匠,于1950年每人集大米50公斤,自动组织联合社,集体经营,系境内最早的手工业合作组织。1953年,各地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采取“培养典型,以点带面”的方法,引导手工业人员走集体化道路。农村手工业人员加入农业合作社,从事工副业生产;居住城镇的,在集镇成立工厂或合作社(组)。1955年冬,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积极领导,逐步改造,稳步前进”的方针受到冲击,手工业改造步伐随之加快。至1956年基本完成对手工业的改造。1957年,对一些规模过大的手工业合作社进行适当调整。 1958年全部并入人民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