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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国营林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9 12:00

    民国时期始有国营林场雏形。民国22年,湘阴县设林务专员,拨公产成立林场,林场面积20余亩,苗圃15亩,职工3人;3年,临湘县政府在长安设立农林场,有林务专员1人、工人6人,面积20亩;1年,华容县建立农林场,造林区面积50亩,育苗区面积22亩,属县农林推广所管辖,每年事业经费1164元银元。

1950~1952年,无主公山、无益公山和有益公山被收归国(乡)有。1956年,平江、华容2县率先开办芦头国营林场、塔市驿国营林场(1958年前称林业经营所),国家不投资,林场砍伐树木后向县财政缴纳一定的林业费。1958年“大跃进”中,平江县增办福寿林场、连云山林场、幕阜山林场,华容县增办胜峰林场,岳阳县办起大云山林场、天井山林场、湾头林场,临湘县办起五尖山林场、荆竹山林场、药菇山林场、鸿鹤岭林场,湘阴县开办玉池山林场、桃林林场。其时,所办林场一般未进行规划设计和勘定山界,多是一哄而起,由领导圈定,境内国营林场经营管理面积40万亩。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实行“调整”政策,为减轻国家负担和维护社、队权益,结合农村的 “四固定”,

平江县幕阜山林场,岳阳县湾头林场、天井山林场和临湘县五尖山林场下放给县办,其他一些国营林场退回部分圈入的集体山林,并于1963年逐个进行规划设计。至1968年,全市国营林场经营管理总面积 29.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9.4万亩,荒山5.8万亩,其他4.1万亩;有木材蓄积量2.5万立方米、竹林蓄积量52.4万根;拖拉机2台、61马力,役畜195头;有林道434公里,防火线1343公里,电讯线路188公里,望台4座;成建设投资47.3万元,向国家交纳育林基金4.37万元, 为国家生产木材3220立方米、楠竹4万根,共有职工1823人,其中固定职工1223人,全部职工年均工资收入1856元,其中固定职工年均工资收入 1199元。此次调整后,国有林场面积稳定了近20年。1981年10月~1982年10月开展林业“三定工作”,为加强山林管理,调动国家、集体、个人的造林、护林积极性,进一步落实山界,国营林场又向集体退回近3万亩山林。至此,国营林场的经营管理面积为252660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36851 亩。

50~60年代,国营林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或为场部、工区、生产队三级核算,或为场部、生产队两级核算;70年代,推行“五定”或“六定”到队,场部统一核算,联产计酬,多劳多得。80年代后,实行家庭或小组联产承包、任务承包,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其林业收入兼顾场、组、个人三者利益,坚持以林养林。1985年,国营林场全部下放县 (市)管理。

境内国营林场,一般建于高山、远山、荒山、陡山等地方,1958年后,共投资2883.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516.8万元,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已初具规模,成为重要林业基地。1999年,全市 13个国营林场,总人口9747人,其中职工2277人;有林地面积236851亩,累计造林299117亩,保存198674亩;活立木蓄积 834098立方米,竹蓄积494.9万根;林场建有房屋13630平方米,修公路343公里,修林道1271公里。有林木资产565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267万元,总收入达1389万元。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国营林场的发展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为适应新形势和林场发展的客观要求,1989年,全市国营林场编制第一经理期《森林经营方案》;1999年编制第二经理期《森林经营方案》和《分类经营规划》。实施“一抓二分”的改革方案,即抓改革,用改革总揽全局,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分流人员和分山承包到户。至1999年,分流人员127人,停开小车4辆,减少支出114万元,分山承包到户面积11988亩。其经验被省林业厅向全省国营林场推广,并有湖北、江西、湘潭、娄底等省、市代表前来参观、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