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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三电”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1971年,学习东北经验,开展“三电”工作。 1974年春,成立岳阳地区“三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三电”办)。各县均设立县“三电”办。1983年7月,随着行政体制的变更,岳阳地区“三电”办分设为岳阳地区“三电”办和岳阳市“三电”办,在岳阳电业局合署办公。1986年1月,合并成立岳阳市“三电”办。市“三电办”在城区设立“线管会”,在武华供电区设立供电协作小组,协调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三电"工作。1996年下半年,电网电力供大于求,“三电”功能作用暂时停止,逐步向以电力市场营销方面转变。

一、计划用电

岳阳电网的计划用电工作始于1964年。当时参照湘中电网的办法,实行按计划分配使用电力,并取得好的效果。1965年的负荷较上年增长57%。“文化大革命”时期,计划用电曾一度废止。1970年,岳阳电厂独立电网恢复电力分配制度。1982年,岳阳地区三电办开展电力“一查四定”“一查四定”即查清用电情况,实行定电力、定电量、定用电单耗、定用电时间。1983年3月1日,岳阳电网对各县及1000千瓦以上用户,实行年度用电大包干,分日下达电力、电量、负荷率指标,进行日考核。电力指标实行 “择优供电、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执行“谁超限谁,超用扣还,节约归己”的制度。1987年,计划用电指标的分配办法改为“先保后分”,即在保证重点企业用电后,余下部分按分电比例给各县(市)。对各县(市)实行电力、电量、负荷率以及拉闸限电次数4项指标考核。1988年10月,对企业超单耗多用电量,每千瓦小时加价0.05元,同时取消享受的优待电价;对县(市)在丰水期因提高负荷率多用的低谷电量不算超用。枯水期按丰水期实际负荷率计算分配电量。企业按计划节约用电给予奖励。多用电量按“昨超明还”的原则予以扣还。未扣还部分加价收费。

1989年,岳阳电网执行“先保后分,核定基数,比例分电,切块包干”的电力分配办法,优先保证中央、省属重点企业用电,用电指标由省“三电”办带帽下达。1990年,岳阳市先保单位有长炼、岳化、洞氮、桃矿、岳阳造纸厂及岳阳苎麻纺织厂等6家。用电指标占全市总用电指标的45%。计划指标由市“三电办”下达,调度执行。1987年,推广使用电力定量器、定时定量器,以便控制负荷,至1990年底,境内共安装定量器167台,工业负荷控制率达60%。

1993年,岳阳电业局无线电力负荷集中控制系统正式启动,采用湖南省长沙东风通信测控公司生产的MAC-4000系列产品,安装20套双向终端。因该产品技术、功能存在不足之处,后停止使用。 1997年,采用电子工业部第五0所的产品,先后订购150套双向终端,型号有WG -101C 、WG-201B、WG -301C 等,至1999年安装131套,能有效监控电力负荷10万千瓦,占城区用电负荷的50%以上,实现远方抄表结算72户,抄表结算电量占总售电量的20%左右。

1996年下半年,湖南电网出现电力供大于求,计划用电的限电政策不适应电力增供促销。1998年4月,湖南省电力公司转发电力部《关于停止执行若干限制用电规定的通知》,计划用电职能转变为电力市场营销。

 

二、节约用电

对主要工业产品实行单位电耗考核 在总用电量中,全市工业用电量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化工、原油加工、轻纺、采矿及制药,又是工业用电中的大户。1981年,岳阳电网对长炼、岳阳造纸厂、汨纺、桃矿、市粮食加工厂、市自来水公司、市制药一厂、市起重电磁铁厂、洞氮等单位,分年度下达产品单位电耗标准和节电指标,严格考核。1982~1989 年,考核346项次,总计节电15461.7万千瓦小时,相当于考核产品总用电量的2.27%。小氮肥厂1982年用电单耗1465千瓦小时/ 吨,1989年降至1267千瓦小时/吨,下降13.5%。制药的万元产值用电单耗1982年为9380千瓦小时,1989年为5480千瓦小时,下降 41.6%。机制纸1982年用电单耗2039.3千瓦小时/吨,1989年为1548千瓦小时/吨,下降24.1%。自来水下降12.7%,电炉钢下降 40.6%,桃矿的采矿单耗下降13%,棉纱加工下降10%,而原油加工的单耗却上升13.5%。

至1998年,对全市工业企业43个品种进行考核,总计节电8126.38万千瓦小时,相当于考核产品总用电量的6.18%,7个品种的电耗上升,多耗电2768.501万千瓦小时;36个品种的电耗下降,节约10894.89万千瓦小时。1998年,岳阳市万元产值耗电量1631.32千瓦小时,每千瓦小时电力工业产值6.13元。同年,小氮肥用电单耗1209千瓦小时/吨,制药万元产值用电单耗3241.7千瓦小时,自来水的用电单耗239千瓦小时/吨,分别比1989年下降4.5%、 40.8%、8.4%;但机制纸用电单耗1669千瓦小时/吨,比1989年上升7.8%。

更新、改造高能耗机电设备 1986 年,市“三电”办在30家工矿企业中进行高能耗设备普查,发现应淘汰、更新改造的变压器409台、305128千伏安,电动机3216台、1155359 千瓦。该办制订《高能耗机电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动员各企业抓机电设备的降损工作。1988年,全市更新应用节能式电动机602台,更新应用节能型变压器 43台,改造低效风机8台,改造低效水泵115台。1989年,将汨纺淘汰型空调设备改为节能型的变级调速风机,1年节电80多万千瓦小时。同年7月,岳化利用三大可控硅整流装置与4台整流变压器配套,取代原有的淘汰变压器和硅整流装置;用电解效率高的金属阳极电解槽取代部分石墨电解槽;对烧碱生产装置进行改造,使每吨烧碱生产用电单耗由改造前的2927千瓦小时降至2633千瓦小时,按年产2.5万吨计算,每年可节电735万千瓦小时。

推广应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1989 年,全市推广应用交流接触器无声运行装置97套,电焊机自动断电装置24台,导电膏89公斤,高效电光源节能灯422盏,应用微机控制工艺流程10处,安装节能延寿拉线开关7240只,启辉器9680只,节电效果良好。临湘县氮肥厂编制合成氨工艺新流程,利用富余冷量,取消冰机制冷,年节电60万千瓦小时。该厂还购置6台大型压缩机,替代16台淘汰产品2P型压缩机,与合成系统压力平衡,取消升压机,减少负荷180千瓦,年节电300万千瓦小时。此后,节能型灯具、冰箱、空调、变压器等产品上市,在电网内广泛推广应用,社会节电效果更佳。1999年1月始,由岳阳市经济委员会行使节电行政管理职能。

三、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包括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城镇工矿企业安全用电工作由供电部门的用电监察员专管。

1960年,岳阳电厂在供电车间配置用电监察人员,“文化大革命”初期,被当作“管、卡、压”而撤销,1972年恢复。岳阳电业局成立以后,用电监察归口用电管理科,配有用电监察专责人,各县电力局和用电管理所配备用电监察人员。在业务扩充工程中,用电监察人员负责审查新装、扩建用户的电气设计文件和资料,在施工阶段参与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保证安全用电,并建立和健全用户档案。

1981年,对用户受电器和用电设备进行年检,合格者发给用电合格证,有缺陷者则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取得明显效果,涌现一批安全用电先进单位,长炼、岳化被评为湖南省安全用电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