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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水运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航道机构

民国9月,城陵矶海关设巡江事务段。1958 年,成立长江航运管理局航道工程处汉口航道工程处城陵矶航道段。1958年1月,设立湖南省内河航运管理局航标疏浚科岳阳航标电汛疏浚股。1962年,岳阳、湘阴、平江3县设公(路)航(道)养护队。1966年,成立岳阳地区交通局公(路)航(道)管理处,1986年4月,成立岳阳市航道管理处。1988 年4月,岳阳港航监督所、岳阳市航道管理处、岳阳市港务管理处合并,成立岳阳市港口航务管理处,内设航道管理科。

二、航政机构

民国21年7月,交通部长江航政局长沙办事处在岳阳设立航政登记所,年底撤销。34年12月,在城陵矶设船舶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湖南省交通厅内河航运管理局在城陵矶设立中心管理站。 1953年11月,与岳阳轮船运输站、岳阳民船联运支社合并,成立湖南省交通厅内河航运管理局岳阳管理站。1956年6月,撤销岳阳管理站,成立湘航岳阳办事处。1964年,湘航岳阳办事处并入岳阳港务局。1965年12月,成立城陵矶港务局。1988年4月,与岳阳市航道管理处、岳阳市港务管理处合并,成立岳阳市港口航务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隶属市交委。内设办公室、人教科、计财科、港口科、航道科、运务科、港航监督科、船舶检验科,同年9月,增设水运调度管理办公室、港口规划办公室。1999年,更名为岳阳港口航务管理局,升格为正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