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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计划管理

来源:史志办 日期:2015-08-10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县邮政局、电信局系报账制单位,只编报开支概算,不编报生产计划,上级主管部门也不下达计划,职工人数由省邮政局按业务量核实定编,邮政所需业务用品向省邮政局申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邮电计划管理体制,实行计划管理。1951年,境内邮政、电信局按年编报生产计划,省邮电局按年下达指令性计划。1958年,邮电部门实行“双轨”计划管理体制,地、县邮电计划在报省邮电局的同时,报当地政府计划部门,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

1977年,县邮电局计划改由地区邮电局主管和考核。年初,由岳阳地区邮电局单独下达《企业经济效果考核指标计划》,列邮电业务总量、通信总量、通信质量、业务收入、产值成本率、资金利税率、劳动生产率等7项计划指标,分中央国营和地方国营两部分进行考核,作为评选先进企业和提取企业基金的重要依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实行以“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和计划指标体系。1984年,岳阳市邮电局实行市局管理县局后,向市、县邮电局逐级下达计划和考核。1990 年,全市邮电事业步入大发展时期,县(市)邮电局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计划体制,云溪、城陵矶君山3个分局是市邮电局的生产单位,属于报账单位,由市邮电局直接管理。6县(市)邮电局收入与支出实行年初下达计划任务,年终考核完成情况的计划管理。县 (市)邮电局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总额控制,分项申报”,市邮电局及下辖3分局实行按单位、按部门“分解计划,年度考核”的办法,即收支计划管理。 1991~1997年,除1996年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外,其他年度都较好地完成了省邮电局下达的计划任务。

1998年,分别由省邮政局和省电信局下达计划任务。全市邮政、电信企业完成计划指标都比较困难。1999年,移动通信分离后,电信、移动企业均超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