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村镇建设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农村建房管理

农村房屋建设,历来由匠人根据房主意见“发墨”施工,或参照邻居房屋模式绘草图建设,房屋布局、取材多年变化不大。

1979年,农村开始出现“建房热”,建房技术人才奇缺,已有的住宅设计图纸,又未及时广泛宣传为农户采用,农民建住宅多沿用户学户、邻仿邻的传统旧习,没有正式设计,请几个泥工和邻舍帮工施工。有的社办、村办企业建房,也只是画张草图,几个泥木工凑起来施工,工程质量低劣。

1982年,全面贯彻执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县社建筑勘察设计管理的暂行规定》,严禁无证设计和私人以任何形式承担设计任务。1985年,规定村镇居民自建2层及以上楼房,必须有设计图纸,或采用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村镇住宅通用设计和标准设计,不得自行更改;在村镇规划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和个体木瓦匠,须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施工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施工验收规范。各地开始注意组织农村建筑队承包农民住宅建设,或为农民加工房屋构件,提供技术服务。组织各地建筑设计单位,积极承担农村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和生产建筑的设计任务,编制通用设计,供农村选用。1981~1988年,岳阳先后4次参加全省农村住宅设计方案竞赛,组织设计人员下乡调查,根据山区、湖区和丘陵区的不同特点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多数受到农民欢迎,经修改后采用。华容县潘家乡治河渡村,1986年后建房148栋,采用通用设计和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设计的共134栋,占建房总数的90.5%。村镇房屋建设,多数还没有采用标准图纸,有的没有正式设计图纸,尤其是住宅建设,多数仍是按传统习惯,进行平面布置。住宅施工中,那种“亲帮亲”、“邻帮邻”的办法,也改变不多。至1999年,除 2层及楼房,一般由农村建筑队承包施工外,多数是以少数泥木工为主,邀集亲友、邻舍帮工。由于缺乏基本技术知识,施工质量低。集镇中的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多数是农村建筑队施工,因业务素质低,有的工程质量没有保证。无证设计、无证施工的现象,仍有发生。

二、村镇规划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掀起建房热潮,大量耕地被占用。为控制建房用地,开始编制建设规划,但规划质量低。1982年6月,湖南省政府召开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对村镇建设从单纯抓农房建设引向对整个村镇进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并层层培训村镇规划人员,全面开展村镇规划,提高规划质量。至1988年,全市建制镇规划全部完成。 1991~1992年,市规划局村镇办连年组织座谈和评选方案。帮助规划人员掌握规划原则,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规划质量,同时,乡集镇及中心村的规划工作全面铺开。1992年,华容县治河渡村获全国文明村镇;1993年,平江县向家镇总体规划获省规划评优三等奖;1995年底,乡集镇规划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