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建筑工程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招标投标管理

招标投标始于90年代,1994年6月,成立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制订《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办法》。实行招标投标新体制后,改变了过去基本建设用行政手段分配施工任务的落后体制。建设单位有权择优选择施工企业,各建筑施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年,市属建设项目(不含中央、省属在岳企业)实行招标或议标的 87个,占全年新开工项目的60%,建筑面积19.52万平方米,一般造价降低5~10%,工期缩短20~30%。

1995年后,岳阳市制定《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市建委、监察局联合下发《岳阳市建设工程有形市场管理办法(试行)》、《岳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根据以往招标投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和完善,逐步形成一套有岳阳特色的招标评标办法。实行抽签入围制度,体现公开原则;实行“两场管理"考评制度,体现客观原则;实行标底编审“封闭运行"制度,体现公平原则;大力推行“两次编号”、“四级监督”制度,体现公正原则,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行贿受贿、贪赃枉法等违法违纪腐败犯罪行为。1996~1999年,全市建设工程报建率均达 98%以上,招标率达95%以上。

二、施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民宅建筑一般规模小,工期短,施工管理内容主要是人员的组织与分工,由承包队长或技艺较高的泥木师傅负责。大型公共建筑多由营造厂商或包工头承揽并组织施工,施工管理内容除人员的组织与分工外,对工期计划、施工进度、材料领发等有明确规定,但政府对建筑施工缺乏行政管理措施。

1955年,湖南省建工局颁发《关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现场施工管理开始走上规范化的道路。“大跃进”时期,由于“左”的思想干扰,施工管理工作被打乱。1962年,施工管理制度逐渐恢复和完善,并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省、地(市)、县建筑主管部门,每年9月定期组织对口检查,把文明施工列为创全优工程主要标准之一,施工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多数建安企业,特别是国有省、市建安企业按施工规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平面布置、生产计划、施工进度、生产记录、施工人员岗位责任制、材料领发、设备维修保养、质量事故统计等管理制度,现场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整洁,安全生产。1979年后,各县(市)建筑施工管理机构制订建筑施工管理规则,建筑规划管理更加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凡进入境内承包建筑工程的施工队伍,不论是国家或集体,都要服从建筑工程管理部门的管理,经审查批准登记,发给施工证明书后方可承担施工任务。对未经登记批准私自承包工程者,责令停建,并给予经济制裁。建设单位一律不得乱拉、乱雇施工队伍、发包施工任务,其施工力量一律由建筑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建筑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企业的职业技术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及企业资质审查定级,组织开拓建筑市场,协调处理各项纠纷问题,监督承包合同的执行,检查验收竣工项目,严把质量关。

90年代以后,全市开展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工作,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科学安全管理的同时,加强文明工地建设,涌现一大批围墙景点式、现场标准化和工地庭院化的文明施工工地。

三、定额管理

1953年前,岳阳建筑业既无工程预算,也无工程结算,一般只有估单,以合同签定的标价为准,称为“合同包价”。如工程项目有增减,也只需补充增减部分估单即可。这种合同包价既无定额也无取费标准,单纯凭掌墨师和预算员凭经验估算工料费用,外加工程业务费、行政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汇总为估算单,向发包单位报价,经业主(甲方)审查同意后,即作包价,以后不再增减变动。这种包价办法往往与实际工程出入很大,经济纠纷经常发生。1953年,中南财经委员会颁发《概算定额》。次年,国家建筑工程部颁发《工程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岳阳建筑业始有定额结算标准和管理规定。

1958年,强调只抓生产、抓进度、“放卫星”、“大兵团作战”,否定按劳分配,取消计件工资制,不搞成本核算,定额结算一度被搁置。1962年,定额管理工作逐渐恢复加强,国家建筑工程部及劳动部联合颁发《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标准》,使定额结算工作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初期,定额管理当作“管、卡、压”受到批判。1978年12月,岳阳地区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成立。1983年12月,岳阳市定额管理站成立。1984年,为加强和充实定额管理机构的权限,除管理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外,增加园林、市政、修缮等定额和取费标准的管理和解释。80年代后,因建筑材料不断涨价,工人工资普遍提高,不少建筑企业成本亏损面大,企业长期处于收支不平衡状态。1987年,岳阳市定额站组织编制《岳阳市建筑定额估价表》、《岳阳市安装工程定额》,作为国家统一预算定额外的补充定额,供各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参考使用。

岳阳建筑业工程结算有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两种方式。包工包料工程结算较复杂,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概算表》、《竣工项目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财产表》等,由建设方签证、送审及回签。工程结算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结算时间长,拖欠工程款现象严重。市定额站加强定额管理和仲裁,为施工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对一些乡镇施工企业在办理结算时,高估冒算的现象,通过审核核减,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1991~1999年,市定额站在招标投标、工程预结算、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纠纷等各方面,依法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的工程造价管理,实行《取费资格证》管理,提高工程预结算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的经营行为,强化工程造价管理。每年及时、准确发布4次土建材料价格信息和2次安装材料价格信息,并负责编制和审核招标工程标底、解答定额疑难问题、处理工程造价纠纷,为国家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的流失。

四、质量管理

民国时期,建筑业对工艺要求和质量比较讲究。木工从起样、定向、划墨、裁料、制作、竖架、上梁、装修等各工序都有标准,制作标准是紧、正、光、平,肩缝列岸。泥工分基础、墙体、屋面、装饰、装修、地面六个组成部分,施工标准是平、正、方、直,光洁美观。施工中,甲乙双方都有监工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对工程质量低劣的除返工重做外,还要扣罚工资,甚至解雇辞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岳阳建筑业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对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市出现许多优良工程。50年代有湘阴县政府大礼堂、政府办公楼,平江县委办公楼、平江茶厂毛茶仓库,岳阳饭店、县委招待所,3517工厂俱乐部及厂房、宿舍等。1958年“大跃进"时期,岳阳建筑业在浮夸风、瞎指挥的影响下,片面追求高速度、高工效、放卫星、打歼灭战,致使工程质量下降,材料浪费严重。1959~1962年,国家建委和湖南省基本建设局为刹住粗制滥造风,先后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办法》、《建筑安装企业技术管理规定》、《建筑安装技术措施纲要》及《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文件,使建筑业工程质量有所好转。“文化大革命”中,质量管理工作放松,正常生产秩序被打乱。1979年,根据湖南省建委关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境内开展创全优工程竞赛的群众性活动,各施工企业纷纷制订企业升级规划,开展质量升级活动,制订施工工艺标准,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开展自检、互检、班组检、队检、公司检等多检制,工程质量迈上新台阶。至1983 年,全市创全优工程17个,均获省、地、市建委全优工程证书。

1985年8月,境内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行使质量监督职责。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工程等,均应办理质监手续,接受监督。对已竣工的项目,未经质监部门检查验收、核发等级认定证书不得交付使用,并实行奖优罚劣。1986年后,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普遍提高,工程合格率在70~80%左右。省级优良工程1986年1个,1987年5个,1988年17个,1989年12个,1990年增至21个。

90年代以后,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逐渐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和完善质量责任制度,对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等处理。切实抓好工程结构安全,坚持谁受监,谁签字,谁负责。在施工现场实行工程材料取样检测制度,杜绝假冒伪劣建材流入工地。工程技术资料也基本上杜绝假、无、缺的现象。全面推行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与社会监理相结合制度,有效地提高受监工程的质量和施工管理水平。至1999年,建设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保持在3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