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史志办 日期:2015-04-11 06:38

岳阳物产富饶,交通便捷,自古以来,商贾云集,市场活跃。清同治十一年(1872),巴陵县有“三街六市”;平江县有十八集市,华容县城有“五城”、“六帮”,农村墟市有12个。集市贸易以粮油、土布、南货、服饰、日用手工制品为主。华容、湘阴、岳阳等县是全省重要的粮食集散地,每年流入谷米200多万石,大部分销往长沙、汉口、上海等城市。湘阴县丰收之年,谷产有余,外销在100万石以上。铁角嘴、芦林潭成为谷米集散地。

19世纪中叶,境内对外贸易逐渐兴起。道光末年,平江“红茶大盛,商民运以出洋,岁不下数十万金”,粤商在平江、湘阴等地采办茶叶湿胚,加工成红茶,年外销6万余石。同治年间,临湘黑茶出口,经营的有俄商新太、顺丰、阜昌三洋行。之后,临湘成为湖南三府(岳州、长沙、常德府)八个重点产茶县之一。光绪二十四年(1898),湖南巡抚陈宝箴为开发平江黄金矿,动用库银20万两,从美国进口锅炉、发电机、抽水机、钻岩机及选矿设备,为境内进口洋货之始。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一日(1899年11月3 日),城陵矶设立海关,岳州成为外商通商口岸。英、美、日、俄、德、法、意、荷兰、丹麦、挪威等国及国内汉、沪等埠的商船纷至沓来,每年少则千艘,多时达万艘以上。外商先后在各县开设50余家洋行,倾销洋货及鸦片等毒品,掠夺工业生产原料和农副土特产品。据海关统计,光绪二十六年(1900),由汉口转运岳阳之洋货总值为7.88万关平两,其中鸦片9730斤,价值6.1万关平两,占进口总值的77.31%;光绪二十八(1902),进口洋货总值增至 49.9万关平两。

岳州开埠后,本地私商大增,国内其他地方的商人亦来岳州投资,民族资本主义商业迅速发展。国内私商既有经销洋货的,也有经营出口业务的,经营出口业务的商行共678家,其中巴陵县140家,平江县 223家,湘阴县137家,临湘县67家,华容县111家。以行业分,茶店143家,粮行179家,油行31家,猪行22家,蛋品行9家,棉行68家,麻行13家,山货行22家,土货行15家,鱼行31家,药材行60家,土布行60家,纸行24家。光绪二十六年至三十四年,进出口总值14607599关平两,其中进口4527414关平两,占进出口总值的30.99%,宣统元年至三年(1909~1911),进出口总值6800064关平两,其中进口 2328417关平两,占进出口总值的41.59%。

民国前期,南北军阀混战,临湘、湘阴、平江等县城屡遭抢劫、焚烧,加之连年水旱灾害,农作物失收,市场萧条。

20年代后期,政局渐趋稳定,岳阳商业亦开始复苏。民国18年,共有商店4662家,从业人员15014人,资本382.2367万元。湘阴、岳阳、华容等县为粮棉产区,粮食、棉花、生猪、禽、蛋、水产丰富,经营上述商品的商号亦多。商业繁荣,牙行业亦随之兴起。22年,共有牙行603家,占全省牙行总数的12.64%。23年,国民政府再次创办合作事业,境内开办各类合作社827个,社员11052人。24年9月28日《大公报》载:“筻口秋收登场,新谷涌到,市面顿趋繁盛。近五、六区来筻口卖谷米者,络绎于途,外埠客商闻风云集,每日收买谷米,平均在5000谷以上。”25年,境内经营出口谷米万担以上的商号21家,最大的商号年贩运谷米7万余石。临湘县盛产茶叶,茶叶贸易兴盛,有茶店100多家,羊楼司义兴茶店年经销量最高达5万多箱(每箱净重54公斤)。

20年代后期至3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湘鄂赣苏区十分注重保护和发展商业。1929年,平江县苏维埃政府制订有关政策,鼓励中、小商户经商,保护中、小商户的合法利益。1931年1月,平江县苏维埃政府在黄金洞荔湾开办贸易局,输出红茶、平术、土布、土纸、茶油、笋干等产品,购进煤油、食盐、药品等。苏区各乡还建立消费合作社,主要业务是杀猪、打豆腐、贩卖百货、杂货等日常生活用品。

抗日战争期间,境内商业遭到侵华日军的疯狂破坏。各县城多次遭日机狂轰滥炸,商店、街道被毁,居民死伤无数,幸存者大都外逃避难。日军占据县城后,日军及日商洋行经销煤油、火柴、卷烟、布匹、百货等生活用品,收购银元及粮食、生猪、茶叶、铜、铁、铝、锌等战备物资;强行使用日本军用手票和汪伪政权发行的“中储券”,强买强卖,实行垄断经营,沦陷区市场变为殖民地市场。岳阳沦陷前,岳州海关迁至常德办公,不久即关闭,对外贸易基本停止。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农副产品、手工业产品较战前大大减少;交通阻塞,外埠商品难以入境;国民政府实行贸易统治政策,致使境内商品匮乏,物价昂贵。据统计,战时各县商业直接损失法币1047亿元。未被日军占领的农村集镇,如临湘县白羊田,平江县长寿街,华容县注滋口,湘阴县白马寺、南大膳等地,成为从县城逃出的商人的栖身和营业之地,附近农民亦到这些集镇出售农副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这些集镇一度呈现暂时繁荣。

抗日战争胜利后,商人多返回原地复业,商业逐渐复苏,市场情况好转。民国35年,岳阳县城关有各类铺店862家,湖北省监利、石首、沔阳等县不少客户相继前来经商。临湘县城有商户137家,资金 9327万元。对外贸易又趋活跃。广州商行开始经营对港出口鲜活商品,派员来岳阳、华容县组织采购,委托岳阳联益、汉昌、公吉兴3家运输行储运,仅岳阳县年运广州出口香港生猪5万多头、菜牛400多头。同年,《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签订,美货趁机输入,美商大量倾销面粉、肥皂、香烟、煤油等商品。未几,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征税抓丁,再次提高征购粮标准,物价飞涨,刚刚复苏的商业又趋萧条。境内商户纷纷囤积实物,市场交易以物换物者居多。物价涨势惊人,岳阳县50种商品统计,民国36年比26年价格上涨99.12倍。

民国36年至1949年,境内连年发生水旱灾害,农业歉收,平江、湘阴、临湘、岳阳4县解放前夕商业只有2345家,比民国18年减少40%。华容县大小商户由抗日战争前的1754家减至324家。

1949年7月,各县相继解放。各县人民政府设立商业行政机构管理工商企业,国营贸易、百货、花沙布、粮食、盐业、煤炭、石油、酒类专卖、土产等公司相继成立。供销合作商业亦建立起来并得到迅速发展。国营公司及时向群众供应粮食、食盐、棉纱、棉布、煤炭等基本生活物资,平抑物价,稳定市场,保证了人民生活的安定。同时,政府鼓励、扶持私营工商业扩大经营,赚取合法利润,私营商业迅速发展。至1951年7月,私商增至5220家。1952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8121万元,私营占69.12%,合作社占 17.9%,国营占8.54%,其他占4.44%,商贸业缴税金111万元,实现利润30万元。

1953年始,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逐步实行统、派购制度。11月,境内开始实行粮食、食油统购统销。1954年7月,对生猪实行派购;9月,对棉花实行统购,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1956年10月,对麻类、烤烟、茶叶、蚕茧、甘蔗、桐油、木材、楠竹和重要中药材、废旧金属等实行统购。实行统派购制度后,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均掌握在国家手中,国营商业掌握主要商品的批发业务,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发生了大的变化。1956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8051万元,其中公有制的比重上升至69.5%,私营商业比重则降至3.6%,其余为公私合营商业部分。

1953年下半年,开始对私营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初,各县相继完成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共改造工商户6750家,其中商户5981家,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市场基本形成。但是,对私营商业改造的步子过快,工作较粗,造成了一些失误。一是商业服务业网点规模扩大,但数量减少,给群众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二是一批有经营特色、适宜于个体经营的商户组成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名店和传统产品的经营逐渐消失,许多传统服务项目不复存在。

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开始后,各县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服务局并入商业局,商业系统各专业公司改为贸易管理处或经理部,农村基层供销社改为人民公社供销部,集体商业、小商小贩一律转入国营商业,关闭集贸市场,商业、服务业成为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在商品经营上,中央与地方依次设立一、二、三级批发站,商品实行纵向调拨,固定经济区划、供应对象和调拨扣率。境内属长沙二级站供应范围,将工农业产品统一分为三类,纳入计划,分级分类管理,所有商品,经各级批发环节辗转到达零售单位。商品价格管理权限高度集中,零售企业无权定价、调价。商品流转渠道单一,市场自由购销为计划分配所代替,要求商业部门无条件支援工农业“大跃进”,对农副产品实行“多收、快收、收好、收足”,不少地方收购过头,致使生猪存栏数急剧下降,水产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对工业品实行统购包销,致使质次价高的商品进入商业部门,库存积压。据商业、供销部门统计,“三清”(“三清”即清理库存、清理账目、清理资金)损失达3000万元以上。撤并商业网点,抽调精壮劳力支援工农业生产,商业从业人员减少,出现买难卖难。

由于国家指导方针和工作上的失误,加上自1959年起连续三年歉收,国民经济出现严重困难,市场可供商品减少,物价上涨,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凭票证供应的日用必需品达100种以上,实行高价供应的商品多达61种。

1961年,各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制订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对商业体制、购销政策等进行重大调整。商业与供销分设机构,恢复城镇各国营专业公司和农村供销社;升级为全民所有制的公私合营商店、合作商店(组)恢复其原来的所有制形式;开放农村集贸市场,鼓励发展个体商贩,商业网点增多,收购农副产品实行奖售政策,农副产品收购量回升,市场可供商品逐渐增加。

1962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城乡物资交流日趋活跃,市场供求关系日趋正常。至1964年,凭票供应的商品由近百种减少为粮食、食油、棉布三类,高价商品绝大部分恢复平价供应。

1963年,商业部门再次调整政策,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市场供应进一步好转.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委会)、省商业厅确定:全省划分若干经济区,按经济区分配调拨商品。境内各县计划分配的商品分别由长沙市、南县和岳阳供应。1964年,确定6县31个区供销社按经济区划归长沙供应,一直延续10余年。

1964年8月,岳阳专署商业局、粮食局、物资局,省外贸局、供销社岳阳专区办事处等机构相继建立,此后,一批大、中型工业企业相继建成投产,对繁荣市场起到积极作用。1965年,境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4008万元,上缴税金931万元,实现利润303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经过几年调整而复显繁荣的市场又陷入混乱局面。下半年,境内大破“四旧”(“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凡商品名称、图案、商标、造型具有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福禄寿喜等画面或字样的商品,一律冠以封、资、修罪名,均在“横扫”之列,强行禁止一批商品上市,如岳阳的“吕仙醉”酒被迫停销压库,华容县百纺公司因破“四旧”造成商业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

1967年,专、县商业、物资、外贸等领导机关基本瘫痪,主要领导被视为“走资派”靠边挨斗;撤销公司、商店,实行连、排、班军事建制,市场管理处于无政府状态;工业部门“停产闹革命”,搞派性斗争,商品流通人为阻滞,日用工业品如铁锅、剪刀、菜刀、肥皂、火柴等脱销断档,肉、鱼、蛋、禽等副食品供应紧张。

1968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打击反革命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规定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和社员,一律不准经营商业。至此,城乡个体商户全部歇业。

1969年,各级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 相继建立,“文化大革命”初期被撤销的商业管理机构及下属公司相继恢复,商业网点有所增加,市场情况有所好转。然而,由于持续不断的“革命大批判”,造成人们思想混乱,部分经营单位财经纪律松弛,管理混乱,挪用企业资金、贪污盗窃、错账短款事件时有发生。不少商业企业经营不计成本、不讲核算。企业不能按劳付酬,职工吃“大锅饭”,服务工作简单化。传统产品无法保留,名店名牌有的被取消。高中档商品、外贸出口商品大量减少,外地名牌商品无法进入本地市场,一些低档次商品乘虚而入,境内市场成为无竞争、无选择的供给型市场。

1970年2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中重申: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合作商店(小组)被勒令停业,其人员大都被安排上山下乡,个体商贩大都被取缔,一些从业人员定为“牛鬼蛇神”,遣送回乡劳动改造。城乡集贸市场被当作“资本主义的土壤”,强行关闭,市场萧条。由于连续几年轻工、农业生产徘徊不前,商品率低,市场供求关系又趋紧张,猪肉、鲜蛋等凭票压缩供应,肥皂、塑料凉鞋、胶鞋、保温瓶、铝锅、手表、缝纫机等多种商品实行凭证供应和批供。

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贯彻毛泽东关于“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境内商业系统抓企业整顿,开展“学大庆、学大寨”优质服务竞赛,出现延长营业时间、增设服务网点、增加服务项目的好形势,市场供应状况好转。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6086万元,比1970年增长38.7%,上缴税金1163万元,实现利润2976万元,两项合计比1970年增长25.3%;外贸出口金额14778万元,比1970年增长11.88倍;生产资料供应增幅较大,物资系统销售额达4929万元,比1970年增长112%。各县、场共有营业面积581887平方米,仓库面积709739平方米,职工宿舍165527平方米,比 1970年分别增长111.8%、28.97%和26.69%;非营业用房59888平方米,比1970年压缩20%。但是,总体布局未脱离计划经济、独家经营的巢臼,各类企业和网点按行政区设置,依附于行政部门的供给型模式,给后来的市场培育改造带来了不少问题。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商贸系统进行大量的恢复性工作,市场环境开始好转。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商贸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1979~1985年为医治创伤、适当开放阶段。着重清除“左”的影响,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打乱的市场秩序,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作了一些改革的舆论导向和试点工作,改革的重点是简政放权,政企分开,让利减负,商贸工作逐步发展。1980~1985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农副产品收购额年均增长15.7%。1985年底,商业机构达41278个,从业人员97775人,平均每千个居民拥有商业网点9.59个,从业人员22.2人,均超过1957年的规模。

1986~1992年为加快改革、扩大开放阶段。随着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商贸企业的经营机制逐步转换,以承包经营、“国有民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迈出较大步伐。商贸部门投入增加,建设一批大型商场和集贸市场,市场出现繁荣局面。199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08098万元,比1985年增长214.2%,年均增长 26.77%。

1993~1999年为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发展各类商品市场阶段。商贸企业进入以产权制度改革、资产重组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深入改革时期,突破了产权改革的禁区,国有商业大幅度退出市场,商贸企业处理推销库存商品,商场柜台、门店向个体、民营经济租赁经营,市场的开放达到相当的水平,同时,加强依法治商的力度,调控功能进一步发挥。1993年后,国家实行经济软着陆政策,前期的通货膨胀转向通货紧缩,市场趋于平稳发展。1996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95年增长14.18%,1997年比 1996年增长9.55%,1998年比1997年增长7.5%,出现连年增幅递减的局面。1998年下半年开始,中央实行启动内需的政策,控制通货紧缩,市场有所回升,199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1998年增长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