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商业管理体制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1979~1987 年,商业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内容是政企分开,放权让利,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同时,国家实行利改税,企业内部实行经理负责制,部分企业引入竞争机制,内部选举与公开招聘相结合,改革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清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端“铁饭碗”的积弊。

1988~1992年,推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 (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深化劳动、人事、收益分配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的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基层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但也出现以包代管、包盈不负亏等问题。计划、业务、财务、人事、劳动工资、物价、仓储、安全保卫等企业的八大管理体系被冲破后,相应的管理制度未很快建立,出现不少漏洞。1992年后,进入转机建制、整体搞活的阶段。商业企业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经营体制,改销售、利润承包为“四自一交”(“四自一交”即自主经营、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交税费,包死上交。)的形式,有的实行租赁经营和国有民营。干部、职工实行优化组合,择优上岗,主要领导则实行招标、招聘或选举,承包人成为当然负责人。职工参股的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对兼有行政管理和经营职能的粮食、烟草、石油、盐业等行业实行按职能分配管理,压缩科室,精简冗员,固定工资与分成工资相结合。1996年,粮食系统实行县(市)局业务环节法人总量负责和分环节责任人岗位责任制,建立结算中心统一核算,基层企业报账制核算,对政策性收购、调拨资金建立统一账户,统贷统还、上贷下拨、封闭运行,与业务经营相分离,改变了吃“大锅饭”的局面。

在国营商贸企业改革的同时,商业管理机构进行相应改革。行政性公司实行转轨变型,办成经济实体。市、县(市)、区商贸主管局,第一步是转变职能,将经营决策权、人事调配权、收益分配权下放给企业,机关工作重点转到为企业协调服务方面来。第二步是精简机构,分流人员。1985年后,各局兴办经济实体和组织富余人员充实基层。第三步是转体。90年代,随着企业以“三改一加强”(“三改一加强”即改制、改组、改造,加强企业管理。)为主的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主管局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1992年8月,撤销岳阳市物资局,成立岳阳市物资总公司。1994年,岳阳市一商业局、二商业局转为一商、二商集团总公司,将下属企业划分为核心层(直属)与非核心层,各县 (市)、区相继成立集团公司,但仍保留行政管理的职能。1996年,撤销岳阳市物资总公司,成立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与下属企业完全脱钩,成为纯行业管理机构。

1994年,岳阳市对外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经委)与对外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外贸委)合并为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外经贸委),外贸企业层层脱钩,实行自主经营。县(市)、区作了相应调整。

烟草、盐业沿袭“一门两牌”政企合一的体制,1991年正式成立岳阳盐务管理局,石油公司则以业务经营为主,兼负石油的行业管理职能。

1988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外促内、借资兴业”的指导思想,1990年又提出“以开放促开发,以外经促外贸,以引进促改造”的方针,199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暂行规定》等文件,在各方面的积极配合下,改善投资环境。至1992年,兴建年发电量42亿度的华能岳阳电厂,修通107国道岳阳段,开通3.5万门程控电话,兴建城陵矶5000吨级外贸码头泊位、火车客站及白石岭、南津港段电站等。软件建设相应加强,开放、引资工作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