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外经济贸易体制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随着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贯彻,外贸工作进入发展的新阶段。80年代,有3000多家外商和港、澳、台商来岳阳考察、洽谈对外贸易业务,岳阳市政府多次组团赴境外、国外访问、洽谈,走向国际市场,出口、收购总值每年稳定在1.5亿元左右,1987年达1.8163亿元,为历史上出口最高年份。

1984~1990年,中央、省、市属40多家企业利用外资和自筹资金共7505万美元,从国外购进先进技术、设备1481台(套),改造旧的生产设施。1980年后,用地方留成外汇为出口生产企业和其他单位、企业进口一批物资和设备,洞庭氮肥厂(以下简称洞氮)、岳阳造纸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五一七工厂(以下简称3517工厂)等引进的设备效果都较好。

由于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外贸企业一直保持独家经营、高度统一、吃国家“大锅饭”的经营体制,对开放搞活和外贸企业进入市场极为不利。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岳阳市政府对外贸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进行改革,外资企业实行政企分开、经理负责制和目标管理,内部实行经营承包、“四定一奖罚”(“四定一奖罚”即定人员、定任务、定利润、定上交,奖罚兑现。) 责任制,有的实行股份制改造,业务上坚持内外贸结合、工贸结合。90年代,改革步伐加快,形成大外贸格局。1996年,享有进出口权的单位由市外贸公司1 家扩至14家,其中工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6家、市直属外贸公司2家、县级外贸企业6家;1997年增至23家,1999年达35家(不含“三资”企业)。实行多家经营进出口后,生产企业和县(市)、区基层单位经营积极性大为提高,经营环节减少,经营费用下降,出现进出口额逐年增长的态势。 1991~1996年,全市对外贸易实现经营额27.59亿元,进出口总额13658.7万美元。1997年经营额81430万元,比上年增长 21.4%;进出口总额876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6.3%。1999年,外贸进出口总额1.0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6.9%,其中出口838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4.5%。全市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34个,总投资9.51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8.04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8.85亿美元。投资规模较大,投向比较合理,经济效益颇佳。开业投产的“三资”企业达230多家,相当于1983~1990年的10倍,完成产值54.32亿元,实现利税11.2 亿元,出口创汇6960万美元,成为全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7年,进一步拓宽开放引进的思路,改善环境,集中力量抓好招商。在第六届“湘交会”期间,全市共签约68项,合同(协议、意向)外资37198.6万美元,其中洞庭湖大桥引进外资3000万美元,岳——荣——新公路拓宽改造工程引进资金2400万美元。抓住香港回归的契机,推出一批港商感兴趣的项目,全年吸引港商投资14483.07万美元,办项目34个,港资占全年合同利用外资总额的84.3%。

1998年,由于多方面原因,全省利用外资和出口下降,境内虽遇特大洪灾,引资工作仍保持一定速度,保证了洞庭湖大桥等工程如期施工。

1999年,批准利用外资项目48个,合同外资1.06亿美元,到位830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