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保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清末民国时期,粮食保管主要是防霉、防鼠雀,方法简单,很难保管好粮食。民国37年,岳阳县河西办事处损失军粮2651石,损耗率达8.34%;乌江办事处借民仓储积谷4127石,霉烂、鼠耗、虫耗共损失251石,损耗率达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征收的公粮主要用于支前,储存数量不多,长期保管的粮食很少,保管方法大都沿袭。1952年,各县粮食局分发水定器、米温计、扦样器等器具,使用仪器与感官相结合的方法测粮情,以感官为主,处理问题的方法也较简单。1953年,粮食保管量较前增大。国家粮食部提出“防重于治”的保粮方针。粮食入库前,先搞好仓库清洁卫生。对入库保管的粮食,用溜筛、风车和曝晒等方法除虫杂和降低粮食水分含量。1954年,国家粮食部制定《粮食系统全面开展无虫、无霉、无鼠、无事故工作意见》,拟定“四无”粮食基本条件和具体标准,各地开展争创“四无”粮仓活动。1958年,岳阳县小港粮库率先使用氯化苦熏蒸技术灭虫、杀虫,有效率达 100%。随后,各县相继使用化学药剂除虫,均收到良好效果。

1965年,国家粮食部门将保粮方针改为“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粮食部门搞好仓内卫生,消灭虫害的繁殖场所;用可湿性“六六六”粉或其他化学药剂进行空仓消毒;搞好“三防”(“三防”即防虫、防鼠、防霉变。)设施;抓好粮食入库质量,做到干、饱、净,提高粮食本身的防虫、防霉能力;普遍使用化学药剂除虫。1979年,城陵矶、小港粮库等大库开始使用单管散热器,在降温上效果良好。

80年代,随着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求粮食保鲜和减少污染。1985年,商业部确定“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和“安全、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粮食部门大力改善仓储条件,逐步提高仓库防虫、防鼠、防雀、防潮、密闭、隔热六大性能;植树造林,选择具有驱虫能力的樟树作为仓库的保护林带,改善仓库周围环境;至1990年,全市累计植树近30万株。粮食入库后,利用高温季节,采用薄膜覆盖,使用磷化铝进行气调熏蒸,杀灭害虫,降低化学药剂对粮食的污染;因地制宜,分别采用单管、多管、地笼、地槽、排风扇、储气箱通风降温,仓储粮食温度基本上控制在25°以下。

1990年,粮食库存猛增,仓容严重缺乏,给储粮保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当年租赁民仓47处,仓容0.4万吨;打露天堆214处,存粮11.5万吨。1991~1992年,露天存粮均在10万吨左右, 且陈化粮逐年增多,存放在低洼处的水患粮亟待处理。为了确保储粮的安全。各地采取措施:严把入库质量关,严禁收购人情粮、劣质粮;常年性粮食检查和普查,探索储粮新技术,不断提高科学储粮水平,先后推介汨罗市粮食局科研组研制生产的小循环熏蒸杀虫机、华容县粮食局科研组研究的包装堆码通风道散装储粮方法、岳阳县粮食局科研组研究的露天堆储粮方法及微机测温监控新技术等。根据省、市、县(市)每年对储粮检查、鉴定的结果,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基本符合“四无”、一符(账、实相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