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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清末民国时期,生猪、水产、禽、蛋交易活跃。资金雄厚的私商,大都开设猪行、鱼行、蛋行、鸡鸭行,既从事经纪活动,从中抽取佣金;另一方面又直接从事经营活动,大量收购生猪、水产、禽、蛋,或运销外埠,或批发给本地小商贩。民国元年,华容县开设猪行、鱼行的私商23家;民国1~10年,岳阳较大的鱼行15 家;8年,岳阳县城开设猪行的私商有珍和丰等4家;37年,猪行发展到12家。资金单薄的小商贩,主要从事零售。8年,岳阳县城从事零售的屠商30 家;24年,县城有屠商24家,年营业额7万元。22年,华容县有屠业工会10个,会员280户。鱼贩亦多,民国1~10年,岳阳县淡季有鱼贩数百人,旺季达千人以上。除本地商贩外,还有外地商人入境批量收贩生猪、水产、禽、蛋,到岳阳、华容、湘阴等县收购水产品的外商更多。24年《中国实业志》载,临湘县年输出鲜鱼4000担,总值4万元。25年《湖南地方概况报告》载,岳阳县年输出水产品(多为干、咸鱼)3400担。外销的水产品,部分系本地私商收购后外销,部分系外地行商入境直接收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营公司只负责肉食水产的上调和外销,内销仍由私营商贩经营。政府对私营商业实行扶持政策,鼓励私商从事正当经营。这一时期,由于国民经济开始恢复,家畜、家禽饲养业得以发展,水产资源尚未遭到破坏,捕捞量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增大,肉食水产品货源充裕。政府还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物价,因此,市场繁荣,群众购买方便。 1954年,国营商业逐步对生猪、水产品、禽、蛋等实行计划购销。1956年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完成后,肉食水产品由国营商业独家经营。1958年,由于 “大跃进”大办人民公社及其他一系列“左”的政策影响,导致生猪、家禽饲养大幅度下,水产资源遭到破坏。1959~1961年,生猪、家禽饲养量进一步下降,市场肉食、水产、禽、蛋供应紧张,国营商业实行高价销售。1963年,境内经济形势好转,尔后几年,肉食水产品购销恢复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间,养殖业发展速度不快。但城镇人口增加快,生猪、水产、禽、蛋的上调、外销任务逐年增大,市场供应仍处于紧张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种养业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生猪、水产、禽、蛋产量大幅度增加,改变了国营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肉食水产市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营商业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50年代中后期~70年代中后期,肉食、水产、禽、蛋内销从总体上来说是供少于需。由于国营商业总揽购销业务,既保证了均衡供应,又保持了物价稳定。至1990年,国家对生猪、水产、禽、蛋的上调、外销任务,均由国营商业部门完成。50年代中期~80年代初期,国营商业购销总量、购销总额逐年增加。但由于机构、人员增多,费用开支增大,利润反而下降。1977~1982年,肉食水产公司系统的国家流动资金由75.4万元增至174.6万元,营业总额由6137.8万元增至25496万元,销售税金由37.04万元增至225.5万元,职工由1014人增至4499人,年人均劳效却由 6.05万元降至5.66万元,利润净额由257万元降至17.6万元。1979年4月,国家提高生猪收购价格,而销售价格却未变,造成购销差率过小甚至倒挂,导致企业亏损。

1983年,国家对企业实行利改税,赋予企业自主权,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划小核算单位,将统收统支、统负盈亏改为单独核算、上缴利税、自负盈亏。1985年1月,国家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合同定购,猪肉自由上市,自由交易,放开经营。国营肉食水产公司系统采取“主业稳市场,多业争效益”、“一业为主,外向发展”的方针,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1990年,全市肉食水产公司系统共有基层购销站(点)253处,批发企业25个,城区零售门市部84个,商办加工厂11个,全年总营业额23442万元。全市城乡集贸市场成交肉食、禽、蛋等金额达 20111万元,水产品成交金额8289万元,占集贸总金额的48.4%。90年代,因国营商业逐渐退出市场经营,收购总量和购销总额逐年剧减,至 1999年,年均收购总量不到社会收购总量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