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治病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1952~1955年,境内血吸虫病防治机构共收治血吸虫病人10180人次,治疗方法按照1950年版《血吸虫病防治手册》规定,用1%酒石酸锑钾(锑剂)药液,按病人体重每公斤用药24~25毫克,分20日作静脉注射(简称锑剂长程疗法),病人一律到所、站、组集中住院治疗。

1956年,血防机构床位发展到260张,仍远不能适应病人住院治疗的需要。基层防治单位想方设法开展下社队巡麶设点治疗。选择病人较为集中的屋场,动员农民腾出房屋,病人自带床、被及生活用具,由社队集中开伙或病人家属送饭,办起形同临时医院的治疗点。每个治疗点配备医生、护士、化验各1人,每月可收治30~50个病人。血防部门采取与农业社订立治疗合同的办法,由农业社根据农事忙闲和劳力安排,分期分批组织病人到血防组或治疗点接受治疗,医疗费按“收、缓、减、免”原则,由农业社统一结算支付。1956年4月,省卫生厅、省血防办举办防治血吸虫病中医训练班,境内选调中医药人员24人参加学习,学完后回各县分配到血防站、组担负晚期血吸虫病治疗任务。5月,在湖南医学院配合和指导下,岳阳血吸虫病实验所收112例早期血吸虫病人,开始进行锑剂短程治疗临床观察,按病人体重每公斤用酒石酸锑钾 12毫克,总量0.6~ 0.7克 , 每日静脉注射两次,3~4日完成治疗(简称锑剂三日疗法)。治程中对三日疗法的适应对象、剂量安排、临床反应、心电图改变、肝功能分析、血像变化和近远期疗效等方面进行认真细微观察,肯定了这一疗法的可行性,逐步推广采用。锑剂短程疗法也曾试用过七日疗法、二日疗法、一针疗法等,因安全性和疗效等原因而未被推广。1956~1957年境内治疗早、中期血吸虫病人35833人,使大批有症状病人恢复健康。

1957年2~5月,湘潭专署血防办会同岳阳县荣家湾血防站,用刘炳凡中医师拟定的“复方防己黄芪丸”治疗晚期血吸虫病60例,治后38天,48例腹水消失,体力大有恢复,证实“复方防己黄芪丸”疗效明显。各血防组以此方实行送药上门治疗晚期血吸虫病患者,疗程短,疗效好,使用方便,深受欢迎。此方被收入《全国血防资料汇编》及《防治血吸虫病手册》,1958年9月,刘炳凡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奖状,并被聘为湖南省和全国血吸虫病研究委员会委员。

1957年3月,湘潭专署血防办会同岳阳县血防站用中草药九头狮子草(俗称牛奶浆草)治疗晚期及早期血吸虫病36例,治后半年粪检复查仅7例转阴,疗效低,有明显腹痛、腹泄、食欲减退等副反应,部分病人导致水盐代谢紊乱,故认定无效而放弃使用。

1958年3月,湖南省第六次血防会议提出“鼓足干劲,苦战两年,扫尾一年,提前消灭血吸虫病”号召,疫区各县相继提出“跃进”口号,“治疗高工效”在境内一浪高过一浪。省血防所在岳阳县城郊“先锋三人治疗组”首创24天收治310名病人的“高工效”。4月,省血防办在岳阳县召开治疗高工效现场会。继之,临湘县“赛先锋治疗组”8天治完727人。紧接着,湘阴县“跃进组”又在白塘乡创造14天治疗3412人新纪录。5月初,境内突击治疗病人4.1万人,连同春季,共治疗5.3万余人。“治疗高工效”使一大批有症状病人在短时间内接受治疗,抢救了劳力,支援了农业生产,对阻止血吸虫病传播起到一定作用,但安全和疗效两个方面的问题非常突出。为此,中共湘潭地委血防办副主任钱世益及时撰文提出“在治疗高工效运动中对保证安全和疗效的几点意见”,强调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把问题找出来加以解决。下半年,突击治疗工作得到持续地顺利开展。

1958年,境内查病793190人,超过 1956、1957两年检查人数的总和;治疗血吸虫病111747人,相当前两年治疗人数总和的288倍。血防战线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岳阳县麻塘血防组医生黄维恒改革创新自动注射器等11种查治工具,提高了工效;临湘县护士周和创造“护理革新20条”;湘阴县血防站医师林济中、检验士陈自知创造高工效治疗和查病纪录,均被评为全省血防战线上的模范。1958年7月,他们以及湘阴县白塘乡党委书记樊仁和出席在江苏省震泽县召开的全国治疗血吸虫病工作会议,卫生部授予黄维恒、周和、林济中“治疗技术革新能手”称号,颁发了奖状奖章。 12月24日 , 在北京召开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上,黄维恒、周和、林济中作为积极分子代表,湘阴县除害灭病办公室副主任张凤翔作为先进单位湘阴县的代表参加会议,国务院颁发奖状。在“治疗大跃进”中也出现了一些违反科学的口号和做法。诸如查病要求日检几百、几千人,治疗随便试行一日疗法、一针疗法,并提出“十进十出”(即每天10个病人进院,治完10个病人出院)至“百进百出”的口号,“改“三测”为“一测”(体温)。有的县轻率上报“消灭血吸虫病”,浮夸虚报之风盛行一时,虽随即纠正,仍造成不良影响。

1961年,开始用口服非锑剂药物呋喃丙胺(F30066)治疗急性血吸虫病和对锑剂治疗有禁忌症的病人,改变单靠锑剂静脉注射的治疗历史。但因其疗程长、疗效不够理想,少数受治者有神经系统反应,70年代被其他药物取代。

1962年下半年,中共湘潭地委血防办派中医刘炳凡在岳阳、湘阴两县治疗晚期腹水型血吸虫病59例,对顽固性腹水治疗取得一定成效。1963年2月,血防办召开疫区中医座谈会,由刘炳凡主持制定《治疗腹水型晚期血吸虫病方案(草案)》,对腹水分型辨证论治,提出有独特见解的治则与方法,并拟出“新定三仁降伏汤”、“二术金钱草汤”等九种适用新方剂在境内推广。1965年,岳阳县在疫情严重的麻塘、荣家湾、黄沙街等地设立临时性晚期血吸虫病疗养院,对患者实行休息、治疗、营养三结合,用上述方案先后治疗晚期血吸虫病400多例,收到较好效果。

1963年1月,中共湘潭地委血防办为保证农村巡回设点治疗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在岳阳县召开血吸虫病治疗工作座谈会,交流治疗工作情况,制订《巡回治疗小组操作规程21条》。

1965年开始,逐步推行口服新药六氯对二甲苯 (血防846),始为乳干粉剂,用麻油加温溶解口服。按病人体重,每天每公斤服50毫克,连服7天为一疗程,送药上门治疗。1967年后改为片剂(俗称血防片),按每天每公斤体重80毫克,连服10天为一疗程。此药因服用方便,一度在疫区广泛使用,但服后出现神经系统延迟反应较多,且疗效不高,1974年后被新的口服药物取代而停止使用。

1970年春,《中共中央批转〈关于南方十三省、市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的通知》传达后,出现前所未有的“送瘟神”群众运动高潮。境内组织包括赤脚医生、国家及集体医务人员、医疗队员共 2000多人的治疗队伍,设立168个治疗点,全年治疗血吸虫病患者10万余人。

1971年,在使用酒石酸锑钾、血防片的同时,开始使用口服锑片“锑 -273” (没食子酸锑钠),该药药物反应低于锑钾,疗效高于血防片,使用方法为口服10天,总剂量按每公斤体重350毫克,每日分两次或三次服。年老体弱及合并心脏、肝脏以外夹杂症患者也能耐受此药,当时曾大规模推广。

1973年,岳阳县血防站研制“鸡矢膏”,岳阳县麻塘血防组研制“强肝缩脾丸”,都在临床使用上收到较好效果。

1976年4月,省血防领导小组在湘阴县召开会议,制定《血吸虫病诊断治疗标准》,是年10月,岳阳地区血防办在岳阳县召开血吸虫病治疗工作会议,总结以赤脚医生为主体的群众性治疗经验,参观岳阳县麻塘区群众性治疗工作现场,提出血吸虫病治疗方案15条。

1976年6月起,广泛推广使用口服药硝硫氰胺 (7505),普遍采用三日疗法,总剂量为每公斤体重6~7毫克。1976年6月~1977年12月,用硝硫氰胺治疗血吸虫病2673例,临床研究协作组对资料比较完整的1496例进行分析和总结,认为此药有疗效高(6个月后粪检阴性率80%以上)、疗程短(3天)、适应范围广、安全度大等优点。副反应主要表现在消化和神经精神系统,黄疸发生率较高,达5.2%(78/1496)。直至1980年,此药仍在境内普遍使用。

1980年以后,硝硫氰胺及以往使用的锑剂和非锑口服药物均被口服新药吡喹酮(8440)取代。此药具有疗程短、疗效高、毒性低,对各型血吸虫病均适用,服药方便等优点,使用至今。治疗方法和剂量:初用时采用总剂量每公斤体重60毫克二日疗法,每日分2~3次口服。1987年后,改为每公斤体重40毫克,一次顿服或分两次服的一日疗法。 1985~1999年,用此药进行人畜同步化疗,共计化疗202万多人次,其中当地人群193万人次,水上流动人口9万多人次,收到显著效果。

境内开始晚期血吸虫病外科手术切脾治疗始于1963年。1963年11月~1965年5月,湖南医学院外科教研组鲁恩赐、 张时绥等 医师率手术组在岳阳县人民医院切脾81例,在湘阴县血防站切脾35例,现场传帮带培训医、护、麻醉技术力量。1965年起,省血防所、疫区各县血防站、县人民医院陆续开展手术切脾治疗晚期血吸虫病。华容县血防站外科主治医师徐焕然对切脾手术中的分流术和断流术式进行研究,改进Hassab断流术,受到同行好评。

1956~1999年,境内共查病 1758.593万人次,年均检查约39.968万人次。共查出病人128.8422万人次,年均查出2.9282万人次,累计查出血吸虫病人43.62 万人,治疗123.05万人次。累计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患者26650人,年均发生605.7人。急性发病1964年最多,全年3741人;1992年最少,仅发病72人。累计治疗晚期血吸虫病36195人次,年均治疗822.6人次,晚期血吸虫病手术切脾共27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