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第三节 衣食住行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03 12:00

    衣着  清末、民国时期,居民一般着土布素装,一件衣服要穿好多年,补了又补。民间有句俗语叫“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居民消费增长缓慢,衣着色泽单调,式样老套,质地欠佳。50~60年代中期,基本上都是棉布服装,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不常换新,穿补丁衣服的人不在少数。70年代,化纤布料成为畅销产品。
    改革开放以后,居民的衣着消费观念不断变化。服装市场逐步取代布料市场,穿着“成衣化”的潮流,从青年、儿童发展到中、老年人,从城市发展到农村,很难再看到穿补丁衣服的人。城镇、农村居民的衣着支出由1987年的人均70元、40元,增至1999年的394元、90元。配戴金、银、玉器等装饰品的人越来越多。
    服装  清末、民国时期,居民多着自纺自织的土布素装。少数家庭生活较好的居民,有一两件府绸、士林布、直贡呢或午云纱衣服,谓之“出客衣”,逢年过节或走亲访友时才穿。服装颜色以青、蓝、白为主。乡民穿大襟短衣,抄头裤。部分地区的成年男性农民,爱用家制的“大布手巾”(50年代后有用长围巾的),长5~6尺,颜色以青、蓝、白为主,间以杂色横纹。可以缠头当帽,披肩当衣,围腰当带,垫坐当凳,囊物当袋,擦汗当巾(直到70年代末才逐渐由围巾所取代)。男上衣有马褂、长袍、大襟长衣、大襟短衣、对襟短衣,下装有便裤、套裤。女子过去一般着大襟短衣和便裤,青、白、蓝、红四色。少数富家女子穿旗袍,布质较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布逐渐被淘汰,居民穿着一般为机织棉布。50年代,农村仍多着旧式服装,城镇兴起中山装、学生装、青年装、列宁装。“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职人员一般多穿深灰色或藏青色中山装,青年多穿草绿色军装。70年代以的确良、三合一及凡呢丁、华达呢等化纤或混纺布为主。城乡男服以中山装、国防装为普遍,中、青年妇女穿各式裙装和长统袜日益增多,冬穿黄棉大衣。
    80年代,开始流行西服、夹克衫、太空服、运动服、蝙蝠衫、牛仔裤、运动裤、T恤衫等。夏季,女青年多着连衣裙、短裙、迷你裙。布料质量较高档,开始流行毛呢料、仿毛料。青年人服装式样新颖,颜色五彩缤纷;中老年人亦多喜爱面料挺括、美观大方的穿戴。
    鞋  清代、民国时期,民间多穿自制圆头布鞋。男鞋无绊.女鞋多绣花。还有麻草鞋,苎麻织成;草鞋,稻草织成,均在劳动时穿用;木屐,牛皮帮木质底,底上钉铁钉数颗,下雨时套布鞋穿;干湿鞋,多层布料做鞋帮,用针线扎牢,鞋底亦用布底,全部刷上桐油,底上钉元钉数枚。50~60年代,除布鞋外,有穿力士鞋、球鞋、跑鞋、解放鞋、全胶套鞋、牛皮鞋和拖鞋的。70~80年代,有了人造革鞋、毛皮靴、马靴、保暖绒靴和各种拖鞋、凉鞋等。春秋季多穿皮鞋,冬季穿绒鞋,夏季穿拖鞋、凉鞋。女青年喜穿高跟鞋。
    佩戴  旧时,部分儿童戴银项链、手镯、脚圈、挂颈圈长命锁,手圈上系锤铃、弓箭。家境富裕的女子戴金手镯、耳环、戒指。60~70年代,受经济条件限制很少佩戴。1978年后,戴墨镜、风镜、蛤蟆镜、太阳镜者增多;华丽发卡,金、银质耳环、戒指、项链、手链,着西服时打领带,成为时髦装饰品。1991年岳阳市区人均购买黄金首饰23.25元。1992年,岳阳市城调队对58名女学生的调查,有32名学生家长为其子女购买了金戒指和金项链。
    帽  清代,男子戴管子(盖子)帽,青绒布料,瓜皮形宽边,顶上佩一圆珠。老年妇女戴绒圆帽,一侧镶以同质的布菊花,或用黑绉纱包头。民国时期,成年男子戴圆形瓜皮帽,为六块合并,顶止打布结,无帽舌。老人戴毛毡帽。城镇少数有钱人戴礼帽、博士帽。青少年戴“冲天钻”,即纱织圆珠笔锥形帽,顶上带缨。小孩戴“冬瓜圈”,50年代,戴八角有舌帽。60~70年代,流行军帽、青蓝色布帽、呢绒帽。冬季,戴防风绒帽和羊毛线织帽。80年代,增加鸭舌帽、风雪帽。夏季,流行“太阳帽”。
    饮食  旧时,富户吃白米饭,时有鸡、鸭、鱼、肉。贫户在大米饭中,杂以红薯、蚕豆及粟、麦等杂粮,除节日和招待客人外,一般难吃上肉类食品,遇上荒年,常以苦菜、马齿苋、葛、蕨等野菜度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人民的生活,把吃饭问题放在首位。在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物资,如粮食、食用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物资,实行按计划供应,做到人人有饭吃。大灾之年,党和政府调拨粮食和日用品以解决灾民的吃住问题。80年代,城乡居民基本解决温饱问题。居民饮食由只图温饱到注意高蛋白、多营养的消费。主食消费减少,副食消费增加;主粮消费减少,粗粮消费增加;猪肉消费比重下降,牛羊肉、家禽、蛋及水产品消费上升。
    城乡居民副食品消费已日趋多样化。旧时视为不恭的狗肉、乌龟、水鱼、黄鳝、泥鳅、蛇、鸟、兽肉,被视作席中佳肴,过去灾年时用以充饥的野菜,因其无污染,也视作席中珍品。
    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农村居民习惯同姓聚居,一般一个家族居住一个村落,拥有数十间或上百间住宅经济条件较好的,青砖木架结构;经济条件一般的,泥砖砌墙或黄土筑墙,混木结构的瓦屋或茅屋。贫困户只能搭茅棚。城镇多是前店铺后作坊,中间作住宅,矮小、阴暗、潮湿。农村建房一般选择坐北向南、背北面水,或向开阔地带的地方建房。富有之家,多建大屋,一般有上下两进,或三进以上,每进旁加十字横厅、天井;中有过亭,亭柱之间设中门。大门前设斗门、廊柱。正屋外砌围墙,葱头门,盖青砖碧瓦,饰以雕梁画栋。大门、柱头、墙角多用条石框架;门墩多是长方青石或麻石,两边有石鼓或石狮,城镇居民房屋市局零乱,构造简陋,质量低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农村建房渐向单居独户发展.一般式样有明三间、明五间、明三暗五、明三暗六或明五暗十,两边另做偏屋,后面做“拖铺”以做厨房及杂屋用;有的还在宅后建几间小屋.喂养禽、畜,做厕所,积灰粪。建筑用材不少改为红砖、青瓦、机瓦以至水泥瓦,或平顶结构。80年代,农村多建红砖红瓦屋,经济条件好的建有2~3层的小楼房。室内饰以油漆、涂料、水泥铺地,有的铺塑料地板、瓷砖、做水磨石,用瓷面砖装饰墙面。有的农户还砌围墙形成院落,院内栽树、栽花、种菜。有的村庄房屋排列成街道形式90年代,农村住宅建设注重舒适与卫生,房屋建在交通方便、向阳之处,水泥地面。鸡、猪圈与人居分开。饮用井水、地下水的越来越多,有的屋场达100%。
    城镇居民建住房,大都单独成院,互不共墙,一般2~3层,全部红砖、水泥结构。50年代单位多建平房,无厨房,使用公共厕所。60~70年代单位建房一般为2~3层的筒子楼,一个楼梯间上下,每层设一厕所,没有厨房。80年代一般为二室一厅、三室一厅、有一厨一厕,一户一套间,面积不等,基本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80年代后期,面积逐渐增大,标准也相应提高。90年代,城镇住宅建设由生存型向舒适型转变。住房多建有大客厅、大阳台、大厨房、大卫生间。建有复式楼、别墅。家庭装饰兴起,有用石膏造形吊顶、装饰板吊顶,地面贴瓷砖、水磨石地板,木质地板,用三合板、宝丽板、柜木板装饰门窗,墙壁用涂料、瓷面砖,铝合金门窗等。1978~1999年,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自来水使用率从26.9%升到94%,室内有浴室和厕所从8.9%升至86%,有取暖设备从0.14%升至55%,自家独用厨房从84.5%升至10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岳阳市区人均居住(不含厨房、厕所、过道、阳台、杂屋)面积2.42平方米(县、镇要大些)。1979年达3.84平方米。1985年为7.7平方米,使用面积12.6平方米。农村比城镇要高1倍。1990年,城镇人均使用面积13.21平方米。农村人均使用面积为25.95平方米。1999年城镇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18.58平方米,农村为28.61平方米。
    行  旧时,城镇街道狭窄,主要街道为石板路面,其它均系泥沙路面。乡间均为泥土路。乡民靠徒步跋涉,民间有一种独轮车,可载人、载物。靠湖、靠河的乡民还能乘船或乘竹筏。少数富户、官吏骑马或坐轿。
    50年代,这种状况没有多大变化。1952年,水运客运量占当年客运总量的11.7%。随着陆路交通事业的发展,公路不断延伸,乘船出行人数比重逐年减少。到1999年,水运客运量达67万人次,仅占当年客运总量的0.6%。
    1999年,境内公路发展到6091公里。除湘阴县青潭乡地处洞庭湖中,其余乡、镇、村都通汽车。有乡道、省道、国道,为居民出行提供极大的方便。城镇街道均为混凝土和柏油路面,主要乡间公路也铺有柏油路面。一般乡间公路为沙石路面,其余为土路(多为通往屋场的简易公路)。运载工具逐步现代化,农村从独轮车到板车,从拖拉机到农用运输车、大型运输车。从摩托车、小轿车,到大、中、小巴客车等。短距离旅行,农村青年和城镇青年多骑自行车、摩托车,城区居民多乘市内交通车和短途出租车。远途旅行均坐汽车、火车、轮船。1987年,用于交通方面的支出,城镇居民人均9元,农村居民人均3元。1991年分别为25元、6元,1999年分别为89.2元、3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