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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与保护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7-07-24 12:00

一、管理体制

    岳阳楼自古为城楼,属城邑战备守卫设施,由地方政府及驻守军队管理。至南北朝时期,已变为军事、游览兼用的建筑。北宋庆历六年(1046)滕子京重修岳阳楼后,曾令绘工绘制吕洞宾神像,供于楼内,到此向吕洞宾神像敬香许愿者日渐增多。至明代,形成由道士住持岳阳楼“供奉吕祖”,收取香火费,兼接待游客,洒扫庭除等事宜的机制。清代,岳阳楼已转变为以观赏游览为主的楼阁,由僧、道主持日常管理事宜成为惯例。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李遇时《重修岳阳楼记》载:“先是楼右有净土庵,废之久矣;今复构室三间,召浮屠栖之,则循古以为辙也”。乾隆三十一年(1766),岳州知府韦驮保、巴陵知县杨万宁为岳阳楼公捐香火银米,道士春谷曾立碑记载。光绪五年(1879),巴陵知县姚诗德以公款购置水田3石,捐给岳阳楼,由住持道士招佃收租,“供奉吕祖殿前香火”。

    民国36年(1947)初,岳阳县财政整理委员会要求将岳阳楼收为国有。岳阳楼住持道士徐至炎不服,以“岳阳楼为历代名胜,楼产非一县所有,财产历为私有”为理由,多次上书省政府,要求按行政院《监督寺庙条例》,明确岳阳楼产权,与岳阳县政府打官司。128日内政部复文省政府,“查名胜古迹所有财产,应由该管地方政府保管”,“惟该住持徐至炎,照管该楼有年,可依照惯例,将该楼每年之收益,酌提一部分,为徐至炎等供奉香火及生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岳阳楼由岳阳县政府接收、管理。1956724日,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岳阳楼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岳阳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配备1名专职文物干部,岳阳楼由道士住持管理的方式从此结束。19587月,岳阳县人民委员会批准成立岳阳楼管理所,所长由文化馆馆长陈忆吾兼任。是年成立岳阳楼公园,所、园属集体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有职工26人,均属县文化馆管理。19601月,国务院批准在岳阳县城关镇基础上建立岳阳市,岳阳楼划归岳阳市管理。196210月,撤销岳阳市,岳阳楼复归岳阳县管理。19669月将岳阳楼公园更名为人民公园。19689月,成立岳阳县文化馆人民公园革命领导小组,行使岳阳楼管理所职权。19768月,岳阳县革委会决定恢复岳阳楼公园。1120日,岳阳楼公园划归岳阳市管理。19771025日,成立岳阳楼公园管理所,隶属文化馆领导,定编5名。1979年年底,岳阳楼公园及管理所有干部职工63人。

    19795月,岳阳市政府从加快市区景点建设、发展旅游业需要的角度考虑,将岳阳楼公园划归市城建局管理。岳阳楼及仙梅亭、三醉亭、怀甫亭等文物仍属市文化部门管理。71日,成立岳阳楼文物管理所。198039日,岳阳市政府决定,将岳阳楼公园内的所有文物交由岳阳楼公园管理。下半年,岳阳楼文物管理所更名为岳阳市文物管理所,成为全市文物的管理机构。湖南省文化局认为,岳阳楼交由城建部门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文物管理政策,打乱了文物管理体制,多次具文向湖南省委、省政府、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报告,请求恢复岳阳楼由文化部门管理的体制。1981710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岳阳楼管理体制和保护范围的通知》,要求岳阳市政府根据国家保护文物的有关规定,将“岳阳楼及其公园(集体所有制)统一交由岳阳市文化局管理”。并重申岳阳楼的保护范围。岳阳市政府接到通知后,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721日派专人向省政府呈送《关于岳阳楼及其公园管理问题的请示报告》,认为要加快岳阳楼的维修和公园建设,文化和城建部门都应拿钱,管理体制待岳阳楼修好以后再定,迟迟未执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

    岳阳楼的管理体制问题,引起社会人士及各级领导的普遍关注。198012月省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及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多次提出意见,要求按规定将岳阳楼交由文化部门管理。1981119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金紫光专程到岳阳市进行调查了解。事后,分别与岳阳地、市及省领导进行座谈,研究讨论岳阳楼管理体制问题。1982129日,省文化局向到湖南省检查工作的国务院副总理王任重作专题汇报。2月上旬,省委第一书记毛致用就岳阳楼管理体制问题作具体批示,指出岳阳楼的管理问题应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办理。1982413日,湖南省人民广播电台、湖南省电视台合编的《动态》刊登记者彭明道《岳阳楼的归属问题何时是了》一文。511日,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刊登新华社记者刘春贤《闻名中外的岳阳楼亟需修缮》一文,披露了岳阳楼及其公园因“归属”争执引起的一系列问题,呼吁尽快解决岳阳楼及其公园的管理体制问题,以便维修工程和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511日,中共中央主席胡耀邦在《国内动态清样》上批示,要求湖南省委拿出权威,坚决执行省委的决定。517日,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向省政府发函,要求尽快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将岳阳楼及其公园的管理权移交文化部门,使岳阳楼早日得到维修,避免古建筑遭到不应有的损失。

    1982527日下午,省政府召开省长办公会议,研究落实胡耀邦批示。会后印发《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决定仍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岳阳楼管理体制和保护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将岳阳楼及其公园交文化部门管理。1982622日,岳阳市委、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在岳阳楼管理所召开岳阳楼交接会议。岳阳楼及其公园归属岳阳市文化局管理,全所为集体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定编60名。724日办完移交手续。

    1984112日,岳阳市委批准岳阳楼公园为岳阳楼管理所,升为科级机构,定事业编制5名,为集体所有制文化事业单位。199023日,经岳阳市委批准,岳阳楼公园管理所更名为岳阳楼管理处。19911127日,岳阳市政府明确岳阳楼管理处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年底,岳阳楼管理处有在职职工90人,其中全民职工25人(含国家干部8人),集体职工64人,全民合同工1人。管理处设有科室5个,即办公室、人事宣教科、生产经营科、计财科、文物保护科;班组6个,即门卫组、楼务组、照相馆、小卖部、花木卫生组、接待室。1994128日,岳阳市政府同意岳阳楼管理处升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岳阳市文化局管理。管理处设5个科室、6个班组。

    2000年,岳阳市委决定将岳阳楼管理处划归岳阳市旅游局领导。2008年,岳阳市政府决定将岳阳楼管理处更名为岳阳楼景区管委会。2013613日,成立岳阳市楼岛湖旅游网络营销有限公司。2014年,岳阳楼景区管委会下设工会、办公室、财务科、园容科、保卫科、人事科、文物科、接待科、质监科、市场营销科、经营科、瞻岳门管理办公室、文化研究院。有工作人员215人,其中包括管理人员30人,导游人员20人,高级导游2人,专职安保人员35人,外聘保安人员35人,环卫人员40人。

    从1958年建立管理机构至2015年,在管理所、管理处、管委会任过所长、主任或党支部书记的有陈忆吾、胡润祥、余金旺、易鹤皋、严海泉、赵爱霞、李国良、欧秀群、范吉安、黄建忠、刘大华、方伟华、邹律资、刘腊干(兼),现任主任黄二良,副主任方志平、李刚、傅志龙、李建平、朱惠国、李平雄,工会主席魏尚炎,纪检委员杨琳。

二、文物保护

    保护范围 民国以前,岳阳楼无明确保护管理范围。民国35年(1946),岳阳县城厢镇进行房屋、土地登记,由岳阳楼住持道士徐至炎填报,《土地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载:岳阳楼土地“农(坪)地一起,地积0.299亩;基地四起,地积7.88亩;总计8.179亩(5442.3平方米)”。岳阳楼一带草棚、临时房屋栉比相连,破烂不堪。

    1958年,岳阳楼公园围墙以内被划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是:东至洞庭北路,西至洞庭湖边,南至岳阳楼百货店,北至鄂航码头。1981710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岳阳楼管理体制和保护范围的通知》重申:“岳阳楼的保护范围:东至洞庭北路,南以老围墙为界,西至洞庭湖边,北至鄂航码头”。1991327日,岳阳市政府办公室下达《批转市文化局、市规划处关于划定岳阳楼等五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报告的通知》,具体划定岳阳楼的保护范围为:重点保护区,岳阳楼古城西城门及城墙范围以内;一般保护区,东面围墙以内,北面距岳阳楼台基外缘线130米以内,南面距岳阳楼台基外缘线140米以内,西面以点将台西外墙及沿湖岸线为界。其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缘为起点,东面向东75米,北面向北270米,南面向南150米,西面向西30米以内为建设严格控制地带。划分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北面围墙外向北55米以内,东起洞庭北路,西至湖边的地带。二类建设控制地带:(1)东面由楼外楼南侧向北至市一中运动场,由洞庭北路道路红线向东50米以内;(2)北面围墙外向北270米以内,洞庭北路以西的沿湖地带;(3)南面至市中医院四层住院楼北外墙。三类建设控制地带:除保护范围,一类、二类控制地带,规划绿地、道路用地等以外的老城区。四类建设控制地带:点将台外墙向西至湖滩地,禁止搭棚、晒鱼和停靠渔船等。

    1988113日,国务院公布岳阳楼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新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点保护范围:岳阳楼古城西门及城墙范围内。一般保护范围:岳阳楼台基起往东50米、往南140米、往北130米,西以点将台基沿湖岸线为界。建设控制地带:从一般保护范围向外延伸,东75米,南150米,西30米,北270米。1990年,岳阳市规划设计管理处制订《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草案)》,将岳阳楼所在古城墙范围内及怀甫亭作为特级保护区。

    2014年,国家文物局评审通过《岳阳楼保护规划》,明确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原有保护范围不变,占地面积约为3.5公顷,东面抵沿洞庭北路围墙;南面距岳阳楼台基外线140米以内;西面以点将台西外墙及沿湖城墙为界;北面距岳阳楼台基外线130米以内。重点保护区为岳阳古城西城门及城墙范围以内并包括岳阳门前的历史道路区域,其余为一般保护区。其中重点保护区0.35公顷,一般保护区3.1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北面至岳阳市一中与岳阳武警用地北侧边线;东面至剪刀池巷;西面至洞庭湖沿湖浅滩区域,自枯水期岸线外延30米为界;南面到达巴陵广场南侧边线,依周边街道及建筑肌理划分,共67.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按照用地性质、控制要求和城市肌理的不同分成以下四类:一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4.7公顷;二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28.1公顷;三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10.2公顷;四类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为24.8公顷。

    保护职责 清光绪六年(1880)岳阳楼移址重建后,岳州知府张德容、巴陵知县姚诗德颁布告示,并刻于碑石。这是见于文献最早的岳阳楼治安管理告示。其全文如下:

    特授湖南岳州府正堂加三级纪录五十二次张,钦加清军府署湖南巴陵县正堂加五级姚,为出示严禁事:

    照得岳阳楼为郡城名胜之处,士民登览,本所不禁。惟从仙迹遗存,理宜肃静,乃有不安本分之徒,登楼游览,竟敢任意喧哗,且有互相争斗者,殊属不成事体,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士民人等知悉:嗣后登楼游览,务各恪遵礼法,不得肆行喧闹;三醉亭及亭旁抱厦翼屋,原为游人憩息之所,不得酗酒滋闹;遇有官绅因公聚集,游人各宜回避,不得擅进滋扰。自示之后,倘再违礼不遵,定即拿案惩治不贷。特示。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民国时期,岳阳楼多为军队驻扎。民国35年(1946 10月,岳阳楼住持道士徐至炎上书省政府,请求严禁在楼内驻兵及办公。是年117日,省政府主席王东原批示,要求岳阳县政府予以保护,并附布告:保护名胜,法有明文,不得侵占,告我军民。

    民国376月,徐至炎再次上书省政府,请求组织楼产委员会,维持住持生活。630日,省政府民政厅电告岳阳县政府:“除指示布告照发外,合抄发原呈,仰即查明,核据具报”。因战争,上述批示、布告成为一纸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31218日,岳阳县政府就岳阳楼修缮预算及该楼常有军队驻扎的事宜报告省政府。经省政府与湖南军区及中南区军政委员会联系协商,在岳阳县建立兵供站,从此结束了岳阳楼驻扎军队的历史。19567月,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岳阳楼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岳阳县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1958年,成立岳阳楼管理所及岳阳楼公园,岳阳楼等文物的保护工作逐渐走上正轨。

    19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后,岳阳楼被视为“四旧”遗物,成为“造反派”的“革命”对象。三楼的吕洞宾木雕像被搬到大街上烧毁;楼前地坪上造于宋淳祐五年(1245)的铁、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铸造的铁香炉被砸坏。后“造反派”想拆毁岳阳楼,被毛致用、罗寅阶等县委负责人坚决制止。还有一些文物,则由管理所的干部、职工进行巧妙的保护。如一、二楼的《岳阳楼记》雕屏,“造反派”要撤下砸毁,干部王益三请来漆工彭伯林先抹以石膏粉底,再涂上红油漆,然后写上毛泽东语录进行保护。20世纪70年代末只敲掉石膏粉便恢复了《岳阳楼记》雕屏原貌。

    197291日,湖南省革委会重新公布岳阳楼为全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岳阳楼公园管理所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负责治安保卫和文物保护的保卫股。198710月,湖南省公安厅批准,组建岳阳楼派出所以保护文物和维护园内治安秩序。1990年初,岳阳楼管理处组建文物保护科,与岳阳楼派出所合署办公。

    1983年,岳阳楼公园管理所开始组建义务消防队,至1992年,该队有28名成员。1985年,组建护楼组,配备17名组员,做到文物保护24小时不离人。20世纪70年代以前,公园内消防设施主要是太平缸、沙包和少量灭火器。岳阳楼全面维修工程中,在岳阳楼东侧地坪设置了1个消防栓。1987年,增设消防栓1个。在楼、亭各层装置有灭火器。1986年,为杜绝电起火,撤除岳阳楼及三醉亭、仙梅亭、怀甫亭内的电源线和电器。

    19932月至1996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岳阳楼管理处投资5万余元,对公园内的古建筑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文物“四有”(即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保护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工作。调查、走访了15个单位,收集文字资料400多份,有关岳阳楼的书籍20多本,照片250多幅,整理拓片150多张,图纸29张。整理文字资料1万余字。“四有”档案成卷76册,其中主卷67册,副卷1册,备考卷8册。全面、系统地建立起岳阳楼古建筑文物档案。

    保护规划 民国35年(1946),岳阳县政府为恢复城区,制定《营建修复计划》。38日,岳阳楼住持道士徐至炎拟定工程计划,呈请省政府筹捐,未能获准。

    1954年,岳阳县城区开始城市规划工作,编制《岳阳城区建设十年规划(草案)》。1956年,岳阳县计委组织编制《岳阳城镇建设规划》。上述规划,都确定开辟岳阳楼公园。 

    1964年,岳阳专区设立后,湖南省建筑设计院到岳阳,帮助制定《十年城市规划》,在规划中确定了岳阳楼保护范围。1975年,成立岳阳地、县、镇三级城市规划领导小组,翌年,在省建委和南京大学的协助下,编制《岳阳城市总体规划》。1978年,国务院批准岳阳市为风景旅游城市后,风景旅游事业作为重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1979年,省建委派出工作组,协助修编市区总体规划,1982210日,经湖南省政府批准实施。岳阳楼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被列入上述规划。

    1983年,岳阳市升格为省辖市,原总体规划不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19841986年,由岳阳市规划设计管理处主持,组织市人防、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工程技术人员修编《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1988711日,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其风景园林规划为建设一线三国历史旅游路线岳阳段;六区:古城游览区、君山风景区、芭蕉湖风景区、汨罗江风景区、铁山风景区、大云山风景区;建市级公园五个:岳阳楼历史文化公园、金鹗山公园、东风湖水上公园、湖滨游览公园、岳阳动物园。同时,对文物的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区作了规定。岳阳楼属古城游览区范围内,规划以古建筑为主,建成历史文化公园。面积由1.86公顷扩建至3.3公顷。

    19888月,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被列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09月,在省建筑设计院的协助下,岳阳市规划设计管理处制订《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草案)》。规划大纲将风景名胜区划为岳阳楼、君山、芭蕉湖、汨罗江、铁山(含大云山、相思山)等5个景区,岳阳楼景区位于岳阳市区西部,北至九华山、南至吕仙亭、西至洞庭湖中主航线,面积约11.5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约5.2平方公里)。景区内规划有岳阳楼、岳阳文庙、九华山、慈氏塔、吕仙亭等5个景点,其余为传统商业街区、巷及无污染的单位。规划迁走岳阳楼景点周围有碍景观的民居和单位,沿湖建设滨湖文化休闲公园,增建楼史陈列室;并将岳阳楼所在古城墙范围及怀甫亭作为特级保护区。规划范围向南北方向延伸,扩大至3.36公顷,其范围定为一级保护区。

    199110月,岳阳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制订《岳阳楼历史文化公园规划说明书(讨论稿)》,以保护岳阳楼为重点,开辟供游人参观、休息、娱乐处所,建立楼史、陈列、书画诗社场地,弘扬民族历史文化,促进文化交流。规划范围扩至3.5公顷。扩建地带内拆迁住房82户,建筑面积5325平方米。规划将岳阳楼公园划为行政办公、文史陈列、名胜古迹、安静休息、花卉苗圃5个区,设3个入口,正大门入口为特殊情况下开放,南大门为经常出入口,北门为人流疏散和公园内部运输入口。119日,岳阳楼景区建设委员会召开景区建设规划评审会议,通过此规划。

    20031月,省政府批准实施《岳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22015)》,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以清代岳州府城、岳阳县城为核心,具体为北起造船厂北侧边界,西至洞庭湖东岸,南起洞庭湖岸,东至3517工厂内铁路用线两侧,面积约1.9平方公里。2012年,印发《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岳阳楼景区详细规划》。

    20113月,岳阳楼景区管委会请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岳阳楼保护规划》,编制规划设计总负责人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程建军。201210月,完成规划设计编制,并通过岳阳市初级评审。201412月,通过国家文物局终审。201651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该规划。该规划编制历时近4年时间,对岳阳楼文物、历史文化及周边环境作出比较科学、实用的保护规划。规划期限定为18年。分三期实施:近期,20032015年;中期,20162021年;远期,20222030年。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该保护规划后公布,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岳阳楼这一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长期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