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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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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主要靠积蓄成林。封山育林时鸣锣3~5天,竖立禁牌,若有人犯禁,则责令其放炮、打锣3天,严重者罚款,游乡示众。村民重视屋前屋后植树,尤其是村庄后山,被认为一村之来龙山,多植常青杂木和毛竹,不许在后山捡枝扒叶。屋场前或左、右流水处的山为“关山”(风水山),山上的树称“关山树”,受全屋场人保护,不许砍伐。对祖坟山上的树封禁极严,耽心“动草惊坟”。平江一些地方栽竹时,要逗小孩哭闹,谓之易爆发,屋前屋后忌栽棕榈、油桐、芭蕉,谓棕叶如手,为“影手树”,桐果如棰,芭蕉叶如旗,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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