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部门权力清单(2015版 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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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保留"的行政权力,是指本级部门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
- [行政处罚] 对渔业污染事故或者渔业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对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造成损失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对渔船从事营运性载客、在习惯航道设置固定网具、拦河捕捞网具或者从事养殖生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接受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从事渔业活动、未按照规定取得《渔业船舶证书》和...
- [行政处罚] 未经定点,擅自屠宰生猪(家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冒用、使用伪造、出借、转让《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证、章、标志牌的...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未如实记录进出流向...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从事肉品品质检验的人员未经考核合格和运输肉品不符合规定的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和所有权或经营权发生变更...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它物质的生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和小型屠宰点拒绝代宰经检疫合格的生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定点屠宰厂(场)为单位或者个人对未经定点屠宰生猪、生猪注水等违法经营活动提供场所...
-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按规定配备病害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提供病害猪的货主虚报无害化处理数量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