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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1-20 12:00

范仲淹(989~1052),字希文,苏州吴县人。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庆历三年(1043)任参知政事,上书《答手诏条陈十事》,主张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被仁宗采纳,并颁布、实施,史称“庆历新政”。由于遭保守势力的疯狂反扑,新政推行不久便告失败。五年,被罢去参知政事,离京出任陕西四路宣抚使,后转给事中知邓州、杭州、青州;皇四年(1052),徙知颖州,扶病上道,卒于徐州途中。

范仲淹对岳阳楼可以说是心仪神往,情有独钟。早在宋明道二年(1033),即写有言及岳阳楼、洞庭湖的名诗《送韩渎殿院出守岳阳》。次年一月被贬,离开汴京出守睦州时,写的《潇洒桐庐郡》、《新定感兴》5首,又分别言及岳阳、洞庭湖。

庆历六年九月,滕子京修成岳阳楼后,他应约撰写《岳阳楼记》。全记368字,字字珠玑,文笔优美,由景抒情,道出了“庆历新政”者们的心声,写下了千秋百代令人景仰、推崇的哲理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范仲淹是否到过洞庭湖、岳阳楼,史界众说纷纭。据岳阳、临湘县的《毛氏族谱》记载,范仲淹曾在岳阳城近郊的“临湘县太平桥庙弯里置有田庄一所”。